婚姻的古义

问:婚姻的古今异义?

古义:即婚是对亲家之间女方的父亲,姻是男方的父亲
今义:指结为夫妻的关系

结婚的古义是?

结婚的古义是男女通过合法手续结为夫妻,缔结婚姻关系,现义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结婚的必备条件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扩展资料: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婚姻”的古意是什么?

婚姻,古意为结为儿女亲家,今意为男女结婚。

婚姻古义

古代婚由昏来,姻由因而来。《说文》:”昏,日冥也。从日氐省。氐者,下也。一曰民声。呼昆切〖注〗

婚姻的本质和意义是?

婚姻其实是一种综合需要的产物。

其一,性需求。谈论婚姻无法回避人类性需求这_话题,因为这是一种生理需求,是人类成年后必然产生的一种需求。

其二,传宗接代的需要。

其三,婚姻本身浸淫着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待。

其四,婚姻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是两个人相互扶携`容忍丶相互付出的一个人生过程。它不是什么神圣的殿堂,它必须能“藏污纳垢”,否则“水至清则无鱼”。它也不是什么爱情的坟墓,只要两个人相濡以沫,而不是总以挑剔的目光去审视对方,其实婚姻还是很温暖的“情人别墅”。

其五,婚姻本质就是两个人合伙过日子,它需要两个人都有责任心,在生活中应相互尊重和需要。如果有一天你拒绝和爱人一起进步,那么可能未来的某一天会被淘汰!

其六,婚姻是一种妥协的艺术,一味地强势会伤害对方,也会伤害自己,所以有人说:一桩完美的婚姻,存在于瞎眼妻子和耳聋丈夫之间。这句话听起来是那么刺耳!但是却透着实在的大智慧!

谢谢邀请。这个题目有点大,思索良久,可能也没有人可以给出一个准确描述。每个人对于婚姻的理解不同,那么他给出的答案可能就不同。

或广义或狭义,或理想主义,或者现实主义。都带有更多的个人主义色。我个人理解婚姻的实质是人类在诞生之后探索生命的意义以及人生正确性的道路上的有规范的需求满足。

它包含了生理和心理方面的现实需求以及精神的追求。不管你是以爱情开始,还是以满足私欲开始的婚姻,都是以满足彼此现实需求为基础。

而庞大的人类都有这样的需求,进而形成了一定的社会规范,就形成了关于婚姻的道德规范和法律体系。所以其实婚姻也是一种契约。这就要求每个人都应该有契约的精神。

很多人的婚姻都是从爱情开始。以相同或者相似的价值观走到一起,朝着共同的目标而前行,形成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的一生。那些为满足私欲而结合的婚姻只能看作是一种赤裸裸的交易。

婚姻的意义就在于对于社会的有序规范,让每个人都具有契约的精神,促进人类社会不断的延续,进步和发展。而个人层面,可以让你的爱情得以延续和升华。最狭隘的说法就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是最基础,最根本的存在。

什么才是婚姻的本质

所谓本质就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它是事物固有的东西,是事物自身组成要素之间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构成的。 婚姻, 是指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共同生产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 是指男女结合,取得许可,共同生活。此概念更可简化为:男女结合共同生活。 婚姻的注意事项和重点须知: 大多数处于磨合期的夫妻,虽然没有出现出轨等背叛婚姻的行为,却总是小吵不断。这是因为此时双方对彼此的性格还不够了解,还不能完全接受对方的生活习惯,不能兼顾双方的公平,也不明白各自的婚姻底线是什么。 夫妻二人要学会给婚姻保鲜,努力在平淡中寻找激情。所以,在这一阶段,不妨试着“重走青春”,再谈一次恋爱。妻子要注重自身外表和内在的提高,通过穿漂亮的衣服、改变外在形象来引起丈夫的注意。夫妻二人可以培养一些共同爱好,一起读点婚姻辅导类的书籍。还应多关心彼此的健康,可以一起出去锻炼,从运动中提升感情。 什么才是婚姻的本质2 婚姻的实质是指男女双方本身的状况与相互之间的关系均符合结婚的规定可以确立婚姻关系的条件。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婚姻 马克思在《论离婚法草案》中明确指出其在爱情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婚姻观,认为有道德、有生命力的婚姻只能建立在男女双方的爱情基础之上,这样男女双方才能够体会到婚姻的幸福、保证婚姻的品质。 草案中提到,婚姻不应该具有强迫性,但一旦男女双方踏入婚姻的殿堂中,婚姻中的任何人就一定要遵守婚姻法的规定。因此,马克思在对以往社会生活中的婚姻状态进行批判认识的基础上,辩证地认为只有无产阶级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才符合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 才符合婚姻的本质。同时,恩格斯做出爱情是“人们彼此间以相互倾慕为基础的关系”的论断。因此,在现代意义上,爱情是男女之间以互相平等为基础所产生的诚挚的、符合道德的感情关系。 二、婚姻双方应当保持充分的自由 恩格斯认为婚姻自由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即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即择偶与婚姻是双方的自由权利,不受外界社会关系中的任何因素制约。婚姻关系应建立在男女双方的爱情基础之上,而不应只考虑家庭利益和家族利益,否定婚姻的性。 肯定婚姻的自由性。这从根本上推翻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下以利益为主的婚姻观。他主张只有推翻资本主义,才能将、经济因素等宏观因素排除在婚姻关系之外,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婚姻自由。对于离婚自由,其与结婚自由有相应的爱情因素为主导。 只有当夫妻双方之间不存在爱情时才可能结束婚姻关系。恩格斯认为由于夫妻双方爱情消失而造成的离婚不仅对婚姻当事人甚至对于社会都是有利的。列宁也指出,家庭是文明社会中稳固的民主基础,离婚自由并不表示家庭关系的瓦解。 而是使家庭关系趋于优化,以达到民主精神在家庭活动中的巩固与提高。然而,马克思主义提倡的离婚自由是建立在非草率离婚的基础上的,马克思认为已婚的夫妻双方的婚姻自由必须以婚姻的本质为基础。 而草率离婚只代表了男女双方或单方面任性、自私的主观意志,忽视了婚姻关系的解除对于家庭其他成员如父母、子女、亲友的影响。 三、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不分地域和时代,婚姻都具有两种属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谓自然属性,即致使婚姻和家庭成立的自然因素。这包括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别、“性”本能和由此产生的血缘联系。 婚姻家庭关系的这种自然属性使得其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别开来。所谓社会属性,是指婚姻家庭在某种社会制度下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是一定社会关系的结合,既依存于某种社会结构,又影响着这种社会结构。 什么才是婚姻的本质3 1、一夫一妻制和男子的统治,原本是为了保存和继承财产而建立的。 2、婚姻由双方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因此总是(有着)权衡利害的婚姻。这种权衡利弊的婚姻,往往变成最为粗鄙的卖淫---有时是双方的,而以妻子为最通常。妻子和普通娼妓不同之处,在于她不是像雇佣女工计件出卖劳动那样出租自己的肉体,而是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 3、自从大工业迫使妇女走出家庭,进入劳动市场和工厂,而且往往把他们变为家庭的供养者以后,在无产者家庭中,除了自一夫一妻制出现以来就扎下根的对妻子的虐待还遗留一些以外,男子的统治的最后残余也失去了任何基础。 4、在包括许多夫妇和他们子女的古代共产制家庭经济中,委托妇女料理的家务,正如男子获得食物一样,都是一种公共的、为社会所必需的'劳动。随着家长制家庭,尤其是随着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的产生,情况就改变了。 家务料理失去了自己的公共的性质。它不再涉及社会,变成了一种私人的事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意外。只有现代的大工业,才又给妇女---只是给无产阶级妇女---开辟了一条参加社会生产的途径。 5、如果妇女仍然履行自己对家庭中的私人事务的义务,那么他们就会被排除在公共生产以外,不能有什么收入了。如果她们愿意参加公共劳动而有独立的收入,那么就不能履行家庭的义务。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和隐蔽的妇女的家庭奴隶制上,而现代社会则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构成的一个整体。 6、在中世纪以前,是谈不到个人的性爱的。不言而喻,体态的美丽、亲密的交往、融洽的旨趣等,曾经引起异性间的性交的欲望。因此,同谁发生这种最亲密的关系,无论对男子还是女子都不是完全无关紧要的。这距离现代的性爱还很远。 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古代的仅有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 7、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之后,才能普遍实现。那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 8、(在之前的前提下)一夫一妻制会非常肯定的失掉它因起源于财产关系而被烙上的特征,这些特征就是:第一、男子的统治,第二婚姻的不可离异性。男子在婚姻上的统治,是他的经济统治的简单的后果,它将自然地随着后者的消失而消失。 最后总结一下: 所谓的恋爱自由,自由的追求爱情,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是及其困难的存在。所谓的裸婚,本质上体现的就是这个规律!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所谓的婚姻的幸福,也是有且只有在占有社会财富的这个基础上。 再加上一点感情或者爱情这种元素来点缀,才会被人赞赏、鼓励、吹捧、膜拜的。 剩女的出现是必然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出现的现实情况。 因为这样一个社会是一定要把女性按照她们的身材、学历、外貌来划分三六九等,然后安排进行婚配的,这是错误的规律。 这才是婚姻和婚姻关系,在我们这个社会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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