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重大疾病包括哪些病

民法典1053条中的重大疾病指什么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般来讲,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

法律主观:隐瞒重大疾病结婚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如果存在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的情况,救济途径不再是确认婚姻无效,而是应该在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如没有提出撤销的,则该婚姻有效。

婚前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婚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若知晓自身患有上述疾病,无论上述疾病发病程度是否严重,均视为存在重大疾病,均应将患病信息告知另一方。

一般来说,像严重的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一般视为“重大疾病”,但需结合个案来认定分析。

《民法典》中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据《母婴保健法》规定,要检查是否具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婚前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婚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若知晓自身患有上述疾病,无论上述疾病发病程度是否严重,均视为存在重大疾病,均应将患病信息告知另一方。

《民法典》中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据《母婴保健法》规定,要检查是否具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目前,对于哪些属于婚前重大疾病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一般在司法实践中,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会被认定为婚前重大疾病,属于不适宜结婚的情形。

婚姻重大疾病包括

《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主观:哪些重大疾病婚前未如实告知可以撤销婚姻根据《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下列疾病的检查:(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

婚前隐瞒的疾病有性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狂躁症、间歇性精神疾病)、久治未愈的疾病。重大疾病险是对保险合同中指定的若干种费用高、危害重的疾病进行保障。

男性性无能属不属于民法典婚姻法规定的重大疾病?

民法典关于婚姻法的新规定如下:婚前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目前不存在直接规定夫妻双方任一方不能阻碍另一方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情况。

法律主观:结婚后发现老公性无能不算骗婚。骗婚也称婚姻、婚骗,是指行骗者依据国家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作为诱饵,诈取他人感情、财物并诱骗他人进行性与生育的行为。

展开全文
热门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