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大部分的命运

青岛一垃圾桶上,惊现一名女婴,背后究竟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艰难?

不知道哦,背后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艰难。现在有关部门还在调查中。

不管背后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艰难,丢弃孩子就是犯法的行为,既然打算生了,那么就要把她给养大。

垃圾桶捡到女婴,检测一切指标正常

女婴是在垃圾桶被发现的,当时拾荒者在翻垃圾,说了一句:“怎么还是活的。”江女士好奇就过去看了一下,当时以为是小猫小狗,后面才发现原来是一个孩子,这个孩子身上什么都没有穿,只包了一件深蓝色的外套,没有其他的信息。

这个女婴被警察带去医院检查,经过检查证明弃婴检查结果一切正常。

这个年龄出生大概5天,体重2.8公斤,是一个足月出生的宝宝。这么小的孩子是多么狠心的父母,才舍得把它给丢弃这个孩子将会转到市儿童福利院照顾。

遗弃婴儿将构成遗弃罪。

根据我国的法律,遗弃婴儿将受到刑事处罚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既然生了就要对孩子负责,希望孩子的家人能早日的现身。

遗弃婴儿的原因一般也就这几种

现在这个时代,弃婴比较少了,没有想到这么可爱的宝宝还有人不想要。

而会出现弃婴的原因有:

一个就是年纪太小,发现自己也怀孕了,可是不知道怎么处理,生完之后就想着把孩子丢弃。

还有一个就是有很多重男轻女,生个女儿不要,所以就把她给丢弃。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有一些先天性的疾病,很多家长不想花钱去给他治疗,所以选择这一种方式。

不管是任何的原因,背后有多少苦衷,这些都不是弃婴的理由,抛弃孩子都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佛教面对弃婴现象

坊间曾这样比喻国内收养现状:几乎每家儿童福利院门口,都有两支隐形队伍,一支在遗弃孩子,一支在苦盼孩子。
弃婴,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群体,每年超过数万名不幸的孩子被遗弃。这些被遗弃的孩子,可能身患疾病,可能身体残障,也可能不幸地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
一、遗弃孩子的原因无外乎利益
遗弃孩子的原因很多,相信每一个遗弃自己孩子的父母都有一定的理由而不是成为几十年后心里上的重负,可能他们感到,遗弃是为孩子做的最好选择。
玛欣德尊者在《阿毗达摩精要》里说:“这个世间的人都是被无明、贪爱所蒙蔽,世间所追求的、所歌颂的、所赞叹的是贪、瞋、痴。”人为了利益,什么都会做。遗弃自己孩子的父母,都是先入为主的认为孩子只是父母的从属品,他们的生命是父母给的,所以必然可由父母主宰。认为孩子的利益本质上还是低于父母,孩子有义务在父母遭受危险时为父母舍弃自己的利益。所以两相冲突,先牺牲的就是尚在襁褓中不能反抗的婴儿,所有的因果都汇聚到了无辜的孩子身上。
例如战乱饥馑父母可以“易子而食”或者“卖儿鬻女”,“二十四孝”中有好多非常荒唐的故事,如“郭巨埋儿”,郭巨把父亲留下的家产分给了两个弟弟,自己则独自把老母亲供养起来。因为家境逐渐贫困下来,养活妻儿老母一家人有了困难,便要想着把儿子活埋了,减少一份负担,好来养活老母,这不太残忍了吗?
二、不管有什么困难都不能遗弃孩子
人人生而平等,灵魂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生命本身应该有一种意义,我们既到世上走了一道,就得明白生命的价值。每当上天赐给我们美好的新生命,自有一份美意在其中:为了让我们学习如何用爱去呵护另一个生命。
尚在襁褓中的婴儿还不知人间冷暖,刚刚来到人间,就体会到了险恶,遭到父母的抛弃,他是不幸的,更是无辜的!作者“有故事的店视频”在《一个佛教法师和她收养的33个孤儿,闻者泪目》里说:“一般人很难想象,从出生就被抛弃的孩子将怎样存活,如何成长,又如何面对自己、面对亲情与爱、面对来自整个世界的枪林弹雨。……从生命迹象初显之时,到走完漫长的人生路,被遗弃的生命需要经历九十九次的死亡,才能换来一次重生。……一个人在这世间独行,承受着本不应由他来承受的一切,又有多少孩子,能跨过命运的这道门槛?……佛门渡厄难渡人间苦,这些孩子被选择的权利始终远远高于选择的权利,被裹挟、被拯救、被怜悯,都是他们要面对的一门生死课。如果生即能语,想必他们都想对着这尘世深鞠一躬:生而为人,对不起。”
在弃婴的心里,哪怕自己被城市里的百万富翁领养,也不及在亲生父母身边自由成长,再好也不及生他的妈妈!母爱的缺失或许会成为伴随孩子们一生的伤痕,弃婴心理将是他们一辈子的烙印,他们一直活在可能再次被抛弃的恐惧,及对自己真实姓名、生日、出生地一无所知的迷茫中。希望这种痛苦能成为改变方位的坐标,但凡能在挑战中幸存下来的人,都能够开始另一种人生。
那些准备为人父母,或者意外成为父母的人,你们应该更理智、成熟、有责任感,不管有什么困难,都不能遗弃自己的孩子。既然不要,为何要生呢?既然生了孩子,莫问男女、健康与否,一定要负责到底,万万莫丢弃。生而不养,何以为家?孩子的未来还将有更多的路要走。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心存良知和善念,不要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们痛下毒手。请慎重,不要因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
我们希望遗弃自己孩子的父母能够良心未泯,早点接孩子回家。也希望,孩子能够早日找到家人,更希望他们能健康快乐成长!
三、不要报复遗弃自己的亲生父母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对于遗弃自己孩子的亲生父母,我们都是一种态度:无论怎样,这是你们的亲生骨肉,这种做法确然违背社会道义,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而弃婴也往往有一种报复心理:当初被父母抛弃,真的想不通,也很恨他们!但是,请记住,自己没必要为抛弃你的人过多的伤心!亲生父母总是生你的,不应该仇恨他们,相信亲生父母也是无可奈何,不能亲自抚养孩子,只能忍痛遗弃。
济群法师说:“佛教认为,在父母和儿女之间,必然有着特别深厚的缘分。有道是:‘儿女是债,有讨债,有还债,无债不来。’不论来的是什么,终归是有它的缘由,有它千丝万缕的宿世纠葛,所以要安然接受。如果是顺缘,固然要心存感恩。如果是逆缘,同样要心存感恩,因为当下就是化解往昔恶业的机会。把握这个机会,才能转逆缘为顺缘,而不是让这种不良关系带入未来生命,生生世世地互相缠绕。 所以说,佛教在看待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时,是以彼此尊重为前提,以珍惜缘分为原则,以心存感恩为重点。”
“弃婴多是富贵命”,佛教是相信万物之间都有联系的,因而面对弃婴,认为他们是自身带有大富大贵命格的人,而之所以被遗弃,是因为他们的生身父母没有福报,不配享有。而弃婴也没有还其生身父母债务的责任,只是借腹所生,被其遗弃,所以被遗弃的他们其实是在等待自己的有缘人捡拾收养,继而给对方带去满满的福气。而抚养他们长大的人,也被视作是前世积累福报多,所以才能换来今生的好运。
佛陀在《法句经》中说:“于此世界中,非从怨止怨,唯以忍止怨,此古圣常法。”居家戒诤讼,讼则终凶。帮人打架的人,是要挨打的。凡事要以善胜恶,人要宽以待人。
要有感恩之心,没有父母就没有你。

古罗马时期,为何频繁出现弃婴这种行为?

引言

通过对古罗马历史进行了解就会发现,在那个时期内,弃婴这种社会现象是非常常见的,而这种情况的大范围出现也导致了很多悲剧故事的发生。在那个时候,很多英雄人物在生命刚刚开始的时候,都曾遭遇过残忍的抛弃。

或许有人认为,所谓的弃婴泛滥之景不过是文学作品的夸张描述,但实际上,在古罗马社会中,弃婴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不仅如此,当时的统治者也并没有颁布有关禁止弃婴的法令。那么,为什么如此发达的古罗马社会内部,就有这样残忍的现象发生呢?

古罗马社会弃婴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在《古罗马的儿童》中曾有这样的话语:

“孩子在出生后,家族能否接受他的到来,只靠父亲的一句话来决定。”

由于古罗马社会的父权主义十分明显,因此,一个家庭中的父亲可以主导整个家族的命运与发展,对于家庭中的新生命来说,他们是否能够存活于世,也都是在父亲的一念之间。在《十二表法》中有这样的论述:

“家属终生受家长权的支配,家长有权监禁、殴打、奴役、出卖、杀死家属。”

由此可见,家长在一个家庭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

而由于当时的社会不像现代社会这样发达,因此,新生命能否顺利长大成人,也往往会受到很多社会因素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婴儿在来到世界上后,就会成为被家族抛弃的弃婴。

对于古罗马社会中的穷苦家庭来说,当一个孩子诞生之后,他有非常大的概率成为一名弃婴,毕竟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是很大的,而在那些穷苦家庭看来,只有将新生儿遗弃,他们才能维持现有的生活。

除此之外,在财产继承权的影响之下,很多因意外而诞生的生命就成为了被家族抛弃的对象。在这些家族的主导者们看来,只有对家族内部的人口进行合理控制,每个孩子所分配到的家产才是合适的。而基于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在古罗马社会中,弃婴也基本上是以女婴为主的。

而除了社会因素之外,新生儿的身体状况也决定了他是否会被抛弃。由于古罗马时期的医疗条件有限,因此,当女人怀孕后,也就无法像现代社会一样接受完备的产检,以确保新生儿是否健康。当时,如果一个家庭出现了畸形儿或者是较为虚弱的孩子的话,人们就会采取杀婴或抛弃的手段,来减轻自己家庭中的扶养负担。不仅如此,受到腐朽落后思想的影响,一般人都会认为那些不正常的儿童是一种凶兆,为了从这些诅咒中解脱出来,他们也就想到了用杀婴或者是弃婴的方式来摆脱罪恶。

除了以上提到的原因之外,由于有些婴儿的来历并不正当,因此,他们也会成为被遗弃的对象。在那个时候,凡是因强奸或者是婚外情生下的孩子,都会成为弃婴。而还有一些女奴隶在意外被主人临幸后,如果怀孕生子的话,她们的孩子也会被抛弃,这样一来,主人的名节才不会受到损害。

基于希腊宗教的影响,古罗马社会中的人们也纷纷对宗教产生了崇高的信仰,在当时的宗教文化中认为,婴儿是没有社会地位的,因此,人们自然也就不会尊重婴儿的生命,如此一来,弃婴的行为非但不会让人们产生心理负担,还会被人认为是一种合理的、有效的提高人口素质的办法。在《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中就曾有这样的论述:

“婴儿难逃其咎,最终成为受害者。”

弃婴在被抛弃后的归属问题

虽然说弃婴并不是直接杀死婴儿,但由于有些婴儿在被抛弃后,无法得到他人的救助与收养,因此,他们仍然会面临死亡的威胁。在古罗马时期,弃婴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所以当时的罗马皇帝也并未对此有所禁止,毕竟除了弃婴之外,罗马民众也可以自由地对孩子进行收养。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就会以收养弃婴的方式来实现自己做母亲的梦想。除此之外,如果说一个男人失去了自己的全部子女,又找不到继承人的话,他也会用收养弃婴的办法来使自己的遗产得以继承。

除了以上提到内容之外,弃婴的泛滥也能够帮助限制平民家庭的规模,如此一来,统治者的控制力也就变得更加强盛了。在《古代罗马史》中就对这一政策有着如下描述:

“城邦立法者为限制家庭规范,规定允许弃婴、堕胎。”

古罗马统治者对弃婴问题采取的相关措施

虽然说当时的罗马统治者对弃婴问题并没有命令禁止,但在修订法律的过程中,他们也考虑到了弃婴这一特殊的群体。当时,古罗马帝国的君主图拉曾经规定,要将所有罗马帝国内的儿童登记在册,以便国家对这部分人进行管理,与此同时,在有了这份记录档案后,当国家打算制定福利政策的时候,也会有据可依。

在图拉卸任后,他的继承人安东尼也很好地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延续,而在此之后,君士坦丁皇帝则要求限制儿童的买卖,为了保障那些贫困的儿童父母的生活,他也决定要用国库内的资金对他们继续补贴。虽然说到了后期,这种补贴使得国库一度十分亏虚,但他的行为却为后世的儿童保护奠定了一个良性的基础。

结语

通过对古罗马帝国的弃婴现象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当时的社会中,虽然古罗马有着较为先进的社会制度与国家管理方式,但相比于现代社会而言,他们的思想观念仍然是较为落后的,因此,一些弃婴就在腐朽思想的影响之下被迫拥有了悲惨的命运。

虽然从一个方面来看,弃婴现象的泛滥帮助了一些家庭得以继续生存,对国家和社会的压力也有所缓解,但这种提高人口质量的方式显然是有悖人伦的,因此,在现代社会中,弃婴现象也逐渐消亡。

参考资料:《古罗马的儿童》、《十二表法》、《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古代罗马史》

弃婴是什么命

现在两个字已经不准上户口了。
李俊纯
李俊荷

我哥是抱养的,他觉得自己命苦,很压抑,想找自己的父母。我父亲被气得要...

等他找到了,他自然会觉得养父母比亲生的要好几百倍

有人说“千万不要收养亲戚家的孩子”,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

有人说“千万不要收养亲戚家的孩子”,因为亲戚朋友难免不见面,见了面必然牵挂小孩,生怕养父母对小孩不好,就会经常偷看小孩过得好不好。生父母品德好的不会说什么,品德不好的会在孩子面前说三道四,时间长了,小孩就会和养父母之间产生隔阂,会用一百倍的放大镜来看待他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最后不知感恩闹得关系恶化,回自己的家。

我是出生在农村的,在农村里听到过这样一句话说,猪是猪羊是羊,猪肉长不到羊身上。收养亲戚家的孩子,像这种情况也只有发生在80年代的时候。

因为当时的重男轻女的观念是非常严重的,每个家庭都想生一个男孩儿用来传宗接代,如果没有生养男孩,那么就会认为断了香火。

虽然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非常的严厉,可是依然阻挡不了传统观念的影响,因为这种思想观念是根深蒂固的。所以说在当时就会有一些人家,当时生了几个女孩子,没有男孩的情况下就会像亲戚抱养一个,当然如果说亲戚家男孩多的话,可能会保养。如此也就应了那句,肥水不流外人田,这句老话。

可是抱养了亲戚家的孩子,把他养大之后,他迟早会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养父母跟亲生父母还是不能比的,就算养父母不告诉他,他也会从其他渠道得知的,比如说从邻居的口中得知。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因为在村里没有不透风的墙。

而当这个孩子知道了自己的亲生父母,不是现在的养父母之后,内心肯定会起伏变化的。而且只要养父母对自己不好他们肯定就会。有逃离的想法。

在我们村里就有这样的一个例子。这家人生了三个女儿。没有男孩亲戚家的有两个男孩,于是就从亲戚家抱养了一个男孩,养大之后。对于抱养的男孩并不算太好,尤其是。当这个男孩结婚之后,有一次吵架说你别叫我爹,我不是你爹。其实这个男孩早已经知道了他不是自己的亲爹,再加上自己的父亲这样说话。那心里得有多凉啊。

如果是自己的亲生父母的话,再怎么着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因为打断骨头连着筋,亲生的跟非亲生的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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