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所胜所不胜关系

五行之间具有什么相互关系?

五行学说在研究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特性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探讨五行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被称为“生克制化”,即五行相互之间既有促进、助长,又有制约、抑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具体内容如下:

相生:即促进、资生、助长之意。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另一行具有促进、资生、助长的作用,如木可以助火燃烧,叫做木生火;水可以滋养木生长,叫做水生木;火燃烧后成灰而变成灰土,叫做火生土;金埋在土中,可认为是土生金;金熔化后变成液汁,可以认为是金生水。《难经》中把这种关系比喻为“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如木生火,木为火之母,火为木之子。

余可类推。五行学说还规定了五行相生的次序: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相克:即制约、抑制之意。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另一行具有制约、抑制的作用。如水可以灭火,叫做水克火;火可以熔金,叫做火克金;金属制品可以伐木,叫做金克木;木生土中可以疏达土壤,叫做木克土;土可以筑堤挡水,叫做土克水。这种关系又称“所胜”、“所不胜”。

我克者为我所胜,克我者为我所不胜。例如金克木,金对木讲,木为金“所胜”,金为木“所不胜”。余可类推。五行相克也有固定次序: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相生相克是五行之间的正常关系,五行之间就是在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的关系中保持着动态平衡。五行间的这种关系又称为“生克制化”关系。例如土克水,如果只有相克,水被制约,就会越来越弱,但是水又生木,木可以克上,因此水又间接地对土进行制约,而土又生金,金可以生水,所以土又间接地促进了水,这样才保持了五行之间的动态平衡。张景岳在《类经图翼》中作了很好的说明:“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如果五行之间出现异常的克制现象,破坏了五行的平衡,称为“相乘”和“相侮”。

相乘,是指某一行对另一行过度的相克。由于某一行的过度亢盛,恃强凌弱,超过了正常制约的范围,在五行学说中称为“相乘”,如木克土,木行太盛,过度克土,称为“木乘土”。

相侮,是指反克。如木克土,而土行太过,不仅未被木所制约,反而欺凌木行,叫做土侮木。

五行生克乘侮规律

五行生克乘侮规律

五行生克乘侮规律,古人认为世间万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这五种元素组合而成的,这五种元素之间存在着一种相生相克的制约关系,许多父母在给孩子取名时会根据孩子五行的缺失和强弱来挑选出最适合的名字,五行跟人体内的五脏六腑也息息相关,下面来看看五行生克乘侮规律。

五行生克乘侮规律1

五行简介

木、火、土、金、水是指五行的五种运动的物质。而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变化。研究它第一个要注意的,是“行”,假使算命先生算命,把行认为是走路,那就绝对错了。

我们翻《易经》,乾卦的“天行健”这句话,这个“行”是代表运动的意思,就是“动能”,宇宙间物质最大的互相关系,就在这个动能。这个“动能”有五金,以金、木、水、火、土作代表。

也和卦一样,是种传统符号,不要看得太严重了。所谓“金”并不是黄金,“水”亦并不是和杯中喝的水一样,千万不要看成了五行就是五种物质。上古文化的五行:金、木、水、火、土,就是现代的地球文化,地球外面的五星,对我们的关系很大。

1、相生规律:

生,含有资生、助长、促进的意义。五行之间,都具有互相资生、互相助长的关系。这种关系简称为“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也就是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以水为例,生我者为金,则金为水之母;我生者是木,则木为水之子。其它四行,以此类推。由于肝属木,心属火,脾属土,肺属金,肾属水,结合五脏来讲,就是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肾,肾生肝起资生和促进作用。

2、相克规律:

克,含有制约、阻抑、克服的意义。五行之间,都具有相互制约、相互克服,相互阻抑的关系,简称“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我克两方面的关系,也就是“所胜”、“所不胜”的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以木为例,克我者为金,则金为木之“所不胜”,我克者为土,则土为木之“所胜”。其它四行,以此类推。结合五脏来讲,就是肝克脾,脾克肾,肾克心,心克肺、肺克肝,起着制约和阻抑的作用。

3、五行制化:

在五行相生之中,同时寓有相克,在相克之中,同时也寓有相生。这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一般规律。如果只有相生而无相克,就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发展;有相克而无相生,则万物不会有生化。推荐:看姻缘看面相,五行方位阴阳八卦算命

所以相生,相克是一切事物维持相对平衡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只有在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基础上,才能促进事物的生化不息。例如,木能克土,但土却能生金制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土虽被克,但并不会发生偏衰。

其它火、土、金、水都是如此。古人把五行相生寓有相克和五行相克寓有相生的这种内在联系,名之曰“五行制化”。制化规律的具体情况如下:

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

火克金,金生水,水克火。

土克水,水生木,木克土。

金克木,木生火,火克金。

水克火,火生土,土克水。

4、相乘规律:乘,是乘袭的意思。

从五行生克规律来看,是一种病理的反常现象。相乘与相克意义相似,只是超出了正常范围,达到了病理的程度。相乘与相克的次序也是一致的。即是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如木克土,当木气太过,金则不能对木加以正常的制约,因此,太过无制的木乘土,即过强的木克土,土被乘更虚,而不能生金,故金虚弱,无力制木。星恒教育搜集整理

5、相侮规律:侮,是欺侮的意思。

从五行生克规律来看,与相乘一样,同样属于病理的反常现象。但相侮与反克的意义相似,故有时又曰反侮。相侮的次序也与相克相反,即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以上相乘、相侮的两个规律,都是在病理情况下才会产生,例如,水气有余,便克害火气,同时又会反过来侮土。如果水气不足,则土来乘之,火来侮之。这都是由于太过和不及出现的'反常现象。

五行生克乘侮规律2

(一)五行的相生相克

1.五行相生

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资生、助长和促进的作用。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从五行相生关系来说,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存在着“生我”“我生”两个方面的联系。“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故五行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木生火,火生土,故“生我”者为木;“我生”者为土,即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2.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是指木、土、水、火、金之间存在着有序的克制、制约的作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从五行相克关系来说,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存在着“克我”“我克”两方面的联系。“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以火为例,水克火,火克金,故“克我”者为水,“我克”者为金。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而且,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在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在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制则生化”。

(二)五行的相乘相侮

1.五行相乘

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相乘,是指五行的某一行对所胜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异常相克反应,也称为“过克”。(异常)

引起相乘的原因,不外乎“太过”“不及”两个方面:其一,太过所致相乘:所不胜一行过于强盛,因而造成对所胜一行的克制太过,促使所胜一行的虚弱,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

其二,不及所致相乘:所胜一行虚弱不及,因而“克我”的所不胜一行就相对增强,造成对所胜一行的克制太过,而其本身就更加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2.五行相侮

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对所不胜一行进行反向克制,又称“反侮”或“反克”。

引起相侮的原因,也有“太过”“不及”两个方面:其一,太过所致相侮:所胜一行过于强盛,使原来克制它的所不胜不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其反向克制。例如,木气过于亢盛,其所不胜之金不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出现“木反侮金”的反向克制现象,称为“木亢侮金”。

其二,不及所致相侮:所不胜一行过于虚弱,不仅不能制约其所胜的一行,反而受其反向克制。例如,木过度虚弱,其所胜一行的土则相对偏盛,反向克制所不胜一行的木,称为“木虚土侮”。

五行生克乘侮规律3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将此关系比喻为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 为子。因此,五行相生,实际上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子行的资生、促进和助长。

2.五行相克

行相克是指木、火 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克次序是:木克土、水克火、火克金 五行相生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 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因此,五行相克,实为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行的克制和制约。如以木为例,由于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之“所胜”; 由于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木之“所不胜”。

五行制化与胜复

1.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之间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维持平衡协调,推动事物间稳定有行制序的 五行制化,源于《素问·六微旨大论》“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之论,属五行相生与相克相结合的自我调节。五行的相生和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事物间的正常协调关系。

因此,必须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维持事物间的平衡协调,促进稳定有序的变化与发展。故明·张介宾《类经图翼·运气上》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化、亢而为害 质行制化的规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时,必然随之有制约,以防止亢而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发展。

具体地说,即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生火,而水又克火。

2. 五行胜复

五行胜复,是指五行中一行亢盛(即胜气),则引起其所不胜(即复气)的报复性制从而使五行之间复归于协调和稳定行中行的过, 按相规的自我调节,气的出现,有两种用对偏,气则是因为胜气的出现而产生,即先出现胜气,而后有复气产生,以对胜气进行“报复”,使胜气复平。

复气即胜气的所不胜:若胜气为木,则复气为金;胜气为火,则复气为水;胜气为,则复气为木;胜气为金,则复气为火;胜气为水,则复气为土。

五行胜复的规律是:“有胜则复”。五行中一行亢盛(包括绝对亢盛或相对亢盛),则按相克次序克制,引起其所不胜(即复气)旺盛,以制药该行的亢盛,使之复归于常。

如以木行亢盛为例:木旺克土引起土衰,土衰则制水不及而致水盛,水盛克火而使火衰,火衰则制金不及而致金旺,金旺则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复。此处木行偏亢为胜气,而金行旺盛为复气,金行旺盛是对木行亢盛的报复。余四行的胜复依此类推。

五行胜复,又称 ”子复母仇”。因五行中的一行亢盛,即为胜气;其所不胜,是为复气,又恰为其所胜之子。复气之母受胜气所害,复气制约胜气,为母复仇,故称“子复母仇”如上述的木行亢盛为胜气,金行旺盛为复气;

土为木之所胜,而土之子金能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复,则为子复母仇。通过胜复调节机制,五行系统在局部出现不平衡的情况下,自行调节以维持其整体的协调平衡。

五行相克 比如木克土 土为木所胜 木为土所不胜 亲们帮忙解答下 最近一 ...

根据徐大升的《元理赋》的理论解释如下:
【旺】;日主并不是越旺越好,命硬易折!
金旺得火方成器皿;
火旺得水方能相济;
水旺得土方成池塘;
土旺得木方能疏通;
木旺得金方成栋梁。
【生过】!周易讲究中庸,不偏不倚,不多不少,平衡最好。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
土赖火生火多而土焦;
火赖木生,木多火塞;
木赖水生,水多木漂;
水赖金生,金多水浊;
【泄】!泄过日主命弱体虚!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
水能生木,木盛水缩;
木能生火,火多木焚;
火能生土,土多火晦;
土能生金,金多土虚;
【反克】;克制不住就会被反克,
土克水,水多土荡;
水克火,火旺水干;
火克金,金多火熄;
金克木,木坚金缺;
木克土,土重木折;

中医基础:五行学说

五行学说
    五行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是中国上古原始的科学思想。“五”,是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行”,四通八达,流行和行用之谓,是行动、运动的古义,即运动变化,运行不息的意思。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变化。

阴阳是宇宙的总规律,是气本身内在的矛盾要素:气有阴阳,一气分五行,故五行也含阴阳。五行的运动也必然受阴阳的制约。阴变阳合而生五行。五行中木火属阳,金水土属阴,而五行中每一行又各具阴阳。

五行的特性是:

“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即能曲能伸之义.木具有生长、能曲能伸、升发的特性。木代表生发力量的性能,标示宇宙万物具有生生不已的功能。凡具有这类特性的事物或现象,都可归属于“木”。

“火曰炎上”:炎,热也;上,向上。火具有发热、温暖、向上的特性。火代表生发力量的升华,光辉而热力的性能。凡具有温热、升腾、茂盛性能的事物或现象,均可归属于“火”。

“土爱稼穑”:春种曰稼,秋收曰穑,指农作物的播种和收获。土具有载物、生化的特性,故称土载四行,为万物之母。土具生生之义,为世界万物和人类生存之本,"四象五行皆藉土”。五行以土为贵。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性能的事物或现象,皆归属于“土”。

“金曰从革”:从,顺从、服从;革,革除、改革、变革。金具有能柔能刚、—变革、肃杀的特性。金代表固体的性能,凡物生长之后,必会达到凝固状态,用金以示其坚固性。引申为肃杀、潜能、收敛、清洁之意。凡具有这类性能的事物或现象,,均可归属于“金”。

“水曰润下”:润,湿润;下,向下。水代表冻结含藏之意,水具有滋润、就下、闭藏的特性。凡具有寒凉、滋润、就下、闭藏性能的事物或现象都可归属于"水”。

由此可以看出,医学上所说的五行,不是指木火土金水这五种具体物质本身,而是五种物质不同属性的抽象概括。

总之,五行学说以天人相应为指导思想,以五行为中心,以空间结构的五方、时间结构的五季、人体结构的五脏为基本框架,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以及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按其属性进行归纳,即凡具有生发、柔和特性者统属于木;具有阳热、上炎特性者统属于火;具有长养、化育特性者统属于土;具有清静、收杀特性者统属于金;具有寒冷、滋润、就下、闭藏特性者统属于水。从而将人体的生命活动与自然界的事物和现象联系起来,形成了联系人体内外环境的五行结构系统,用以说明人体以及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

五行的正常调节机制:五行生克制化:五行的生克制化规律是五行结构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的自动调节机制。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把它比喻为“母”与“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相生关系又称“母子关系”。以火为例,生“我”者木,木能生火,则木为火之母;“我”生者土,火能生土,则土为火之子。余可类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在相克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克我”、“我克”两方面的关系。《黄帝内经》称之为“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所以,五行相克的关系,又叫“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木,则木为土之“所不胜”。“我克”者水,则水为土之“所胜”。余可类推。

制化规律:五行中的制化关系,是五行生克关系的结合。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与发展。因此,必须生中有克(化中有制),克中有生(制中有化),相反相成,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相对平衡协调和发展变化。五行之间这种生中有制、制中有生、相互生化、相互制约的生克关系,称之为制化。其规律是: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火克金,金生水,水克火;土克水,水生木,木克土;金克木,木生火,火克金;水克火,火生土,土克水。

    五行的异常调节机制:五行子母相及和乘侮胜复:五行结构系统在异常情况下的自动调节机制为子母相及和乘侮胜复。

    子母相及:及,影响所及之意。子母相及是指五行生克制化遭到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的相生现象。包括母及于子和子及于母两个方面。母及于子与相生次序一致,子及于母则与相生的次序相反。如木行,影响到火行,叫作母及于子;影响到水行,则叫作子及于母。

    相乘相侮:相乘相侮,实际上是反常情况下的相克现象。

    相乘规律:乘,即乘虚侵袭之意。相乘即相克太过,超过正常制约的程度,使事物之间失去了正常的协调关系。五行之间相乘的次序与相克同,但被克者更加虚弱。

“相克”和“相乘”是有区别的,前者是正常情况下的制约关系,后者是正常制约关系遭到破坏的异常相克现象。在人体,前者为生理现象,而后者为病理表现。但是近人习惯将相克与反常的相乘混同,病理的木乘土,也称木克土。相侮规律:侮,即欺侮,有恃强凌弱之意。相侮是指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本身太过,使原来克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去制约它,反而被它所克制,即反克,又称反侮。相侮现象也表现为两个方面,如以木为例:其一,当木过度亢盛时,金原是克木的,但由于木过度亢盛,则金不仅不能去克木,反而被木所克制,使金受损,这叫木反悔金。其二,当木过度衰弱时,金原克木,木又克土,但由于木过度衰弱,则不仅金来乘木,而且土亦乘木之衰而反侮之。习惯上把土反侮木称之为“土壅木郁”。

    乘侮,都凭其太过而乘袭或欺侮。“乘”为相克之有余,而危害于被克者,也就是某一行对其“所胜”过度克制。“侮”为被克者有余,而反侮其克者,也就是某一行对其“所不胜”的反克。

    胜复规律:胜复指胜气和复气的关系。五行学说把由于太过或不及引起的对“己所胜”的过度克制称之为“胜气”,而这种胜气在五行系统内必然招致一种相反的力量(报复之气),将其压抑下去,这种能报复“胜气”之气,称为“复气”,总称“胜复之气”。

    胜复的调节规律是:先有胜,后必有复,以报其胜。“胜气”重,“复气”也重;“胜气”轻,“复气”也轻。在五行具有相克关系的各行之间有多少太过,便会招致多少不及;有多少不及,又会招致多少太过。由于五行为单数,所以对于任何一行,有“胜气”必有“复气”,而且数量上相等。故曰:“有重则复,无胜则否”。

总之,五行结构系统具有两种调节机制,一为正常情况下的生克制化调节机制,一为异常情况下的胜复调节机制。通过这两种调节机制,形成并保障了五行结构系统的动态平衡和循环运动。

中医学在五行配五脏的基础上,又以类比的方法,根据脏腑组织的性能、特点,将人体的组织结构分属于五行,以五脏(肝、心、脾、肺、肾)为中心,以六腑(实际上是五腑:胃、小肠、大肠、膀胱、胆)为配合,支配五体·(筋、脉、肉、皮毛、骨),开窍于五官(目、舌、口、鼻、耳),外荣于体表组织(爪、面、唇、毛、发)等,形成了以五脏为中心的脏腑组织的结构系统,从而为脏象学说奠定了理论基础。

    五行学说,将人体的内脏分别归属于五行,以五行的特性来说明五脏的部分生理功能。如:木性可曲可直,条顺畅达,有生发的特性,故肝喜条达而恶抑郁,有疏泄的功能;火性温热,其性炎上,心属火,故心阳有温煦之功;土性敦厚,有生化万物的特性,脾属土,脾有消化水谷,运送精微,营养五脏、六腑、四肢百骸之功,为气血生化之源;金性清肃,收敛,肺属金,故肺具清肃之性,肺气有肃降之能;水性润下,有寒润、下行、闭藏的特性,肾属水,故肾主闭藏,有藏精、主水等功能。

    用五行相生说明脏腑之间的联系:如木生火,即肝木济心火,肝藏血,心主血脉,肝藏血功能正常有助于心主血脉功能的正常发挥。火生土,即心火温脾土,心主血脉、主神志,脾主运化、主生血统血,心主血脉功能正常,血能营脾;脾才能发挥主运化、生血、统血的功能。土生金,即脾土助肺金,脾能益气,化生气血,转输精微以充肺,促进肺主气的功能,使之宣肃正常。金生水,即肺金养肾水,肺主清肃,肾主藏精,肺气肃降有助于肾藏精、纳气、主水之功。水生木,即肾水滋肝木,肾藏精,肝藏血,肾精可化肝血,以助肝功能的正常发挥。这种五脏相互滋生的关系,就是用五行相生理论来阐明的。

    用五行相克说明五脏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如心属火,肾属水,水克火,即肾水能制约心火,如肾水上济于心,可以防止心火之亢烈。肺属金,心属火,火克金,即心火能制约肺金,如心火之阳热,可抑制肺气清肃之太过。肝属木,肺属金,金克木,即肺金能制约肝木,如肺气清肃太过,可抑制肝阳的上亢。脾属土,肝属木,木克土,即肝木能制约脾土。如肝气条达,可疏泄脾气之壅滞。肾属水,脾属土,土克水,即脾土能制约肾水,如脾土的运化,能防止肾水的泛滥。这种五脏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就是用五行相克理论来说明的。

    就五行的相互关系而言,除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胜复外,尚有五行互藏。,“五行者,水火木金土也……第人皆知五之为五,而不知五者之中,五五二十五,而复有互藏之妙焉”(《类经图翼·五行统论》)。即五行的任何一行中,又复有五行。如木行中更具火土金水成分,余类推。中医学根据五行互藏而形成了五脏互藏理论,即五脏的网络调节机制。

五脏外应五时,所以六气发病的规律,一般是主时之脏受邪发病。由于五脏各以所主之时而受病,当其时者,必先受之。所以,春天的时候,肝先受邪;夏天的时候,心先受邪;长夏的时候,脾先受邪;秋天的时候,肺先受邪;冬天的时候,肾先受邪。主时之脏受邪发病,这是一般的规律,但是也有所胜和所不胜之脏受病的。气候失常,时令未到而气先至,属太过之气;时令已到而气未至,属不及之气。

    本脏之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之病也可以传至本脏,这种病理上的相互影响称之为传变。

相生关系传变: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两个方面。母病及子:又称“母虚累子”。母病及子系病邪从母脏传来,侵入属子之脏,即先有母脏的病变后有子脏的病变。子病犯母:又称“子盗母气”。子病犯母系病邪从子脏传来,侵入属母之脏,即先有子脏的病变,后有母脏的病变。

    相克关系传变:包括“相乘”和“反侮”两个方面。相乘:是相克太过为病。相侮:又称反侮,是反克为害。

    总之,五脏之间的病理影响及其传变规律,可以用五行生克乘侮规律来解释。如肝脏有病,可以传心称为母病及子;传肾,称为子病及母。这是按相生规律传变,其病轻浅,《难经》称为“顺传”。若肝病传脾,称为木乘土;传肺,称为木侮金。这是按乘侮规律传变,其病深重,《难经》称为“逆传”。

    运用五行生克规律来治疗,必须分清主次.或是治母为主,兼顾其子;治子为主,兼顾其母。或是抑强为主,扶弱为辅,扶弱为主,抑强为辅。但是又要从矛盾双方来考虑,不得顾此失彼。

    五行之中又各具阴阳,木之甲、火之丙、土之戊、金之庚、水之壬为阳,而木之乙、火之丁、土之己、金之辛、水之癸为阴。

气有阴阳,阴阳合而生五行,五行和阴阳结合而化生万物。五行系统结构的矛盾运动是宇宙的普遍规律,也是生命运动的普遍规律。阴阳五行的矛盾运动是人体之气运动的具体表现,是人体脏腑经络的运动规律,是生命运动的普遍规律。

水为火之所不胜怎么理解

水为火之所不胜理解为水是火所不能战胜的。

水为火之所不胜这句话来源于中的五行,五行相生相克。五行相克的顺序是木土水火金,水克火,火克金,所不胜就是打不过,所以水克火,水处于强势,火处于弱势,所以火之所不胜为水。口诀为:前不胜后胜,水在火的前面,所以水为火的所不胜。

五行学说:

五行,也叫五行学说,是中国古人认识世界的基本方式, 广泛用于中医、堪舆、命理、相术和占卜等方面。五行的源头是上古时代“万物有灵”图腾观念和祖先崇拜。孔子的五行思想见于《礼运》篇,其中记载了孔子向子游传授礼的运转之道。

五行的意义包涵借着阴阳演变过程的五种基本动态:金(代表敛聚)、木(代表生长)、水(代表浸润)、火(代表破灭)、土(代表融合)。中国古代哲学家用五行理论来说明世界万物的形成及其相互关系。它强调整体,旨在描述事物的运动形式以及转化关系。阴阳是古代的对立统一学说,五行是原始的系统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五行

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表了,五行中的相生相克

提起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表了,大家都知道,有人问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怎么排列的?另外,还有人想问金木水火土如何相生相克?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五行中的相生相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表了

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

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在五行相生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也就是母子关系。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一)五行的相生相克五行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图。

五行构成了万事万物,但五行之间仍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以维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动态平衡。在正常状态下,有五行相生与五行相克两种机制。五行相生

生有资生、助长、促进之意。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种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难经》称为母子关系。以木为例,由于土生木,而木又生火。也就是土是木之母,木为土之子。而火为木之子,木为火之母。2.

五行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约之意。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表了: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怎么排列的?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与五行相生一样,也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与“我克”两种关系。“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内经》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是木,故木为土的“所不胜”;我克者是水,故水为土之“所胜”。五行制化

制,即制约、克制;化即生化、变化。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动态平衡关系。《类经图翼·运气上》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五行相生,助长、促进事物的发生与成长。相生太过,就必须克制,所以才有五行相克,以抑制、制约事物的过分亢盛为害。这样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正常的平衡协调和发展变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

五行在正常范围内,虽有量的变动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动,但不致出现质的变化。若因某种原因,对立统一的生克制化关系失去了动态平衡,就会导致反常的生克关系。常见的有相生太过、相生不及、相克太过与反克四种情况。相生太过

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过,若无有效及时抑制,必定会亢盛为害。例如水气盛,生木特旺,木偏亢,若为金气及时有效制约,必导致过克与反克,也就是乘土侮金。同时,木气偏旺,生火也偏亢,导致火气上炎。相生不及

五行任何一行虚衰,必将引起两种相生不及的异常变化。一种是母病累子,例如火能生土,若火母不足,则土子也不足,结果火衰土虚。另一种是子病累母,例如木为水之子,若木气久衰,势必下损水母,终至母受子累,木枯水竭。相生不及也必将导致乘侮异常。相克太过金木水火土的相生相克关系图。

相克太过又称为相乘,简称过克。乘是乘虚侵袭的意思。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度克制“所胜”行的状态。常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气偏亢则会过度克制此气之“所胜”。例如,金气偏亢,必乘木;火气偏亢,必乘金;土气偏亢,必乘水。另一种是某气为正常水平,而所克之气过度虚弱,此时某气正常的克制就变成了一种相对过度的克制,也称为相乘。例如,水本克火,若火气过衰,则水气虽未偏亢,而已造成过度克制火气情况,称为火虚水乘,同样还有土虚木乘、木虚金乘等等。反克

即相侮,又称反侮。侮有持强凌弱的意思。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所不胜”行的状态。常见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气有余则会反向克制其“所不胜”行。例如,木其偏亢,必侮金;水气偏亢,必侮土;金气偏亢,必侮火。另一种是某气处于正常水平,而“所不胜”之气偏衰,此时某气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变成了一种相对强盛的反向克制,也称为反侮。例如,木本克土,若木气偏衰,此时土气虽然为正常水平,仍可抽象由被克制变成反向克制“所不胜”之木的状态,称为木虚土侮。同时还有金虚木侮、水虚火侮等等。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反向的克制现象,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两者之间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今后水火土相生相克。

综上所述,五行中任何一行的生克制化异常均可表现为相关行的生克反常。相生太过与相生不及均可引发相关下的相乘或相侮。这4种生克反常实质上是密切相关、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正如《素问·五运行大论》所说:“气有余,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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