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改自己的姓名和出生年月

户口身份证名字怎么改

问题一:户口本身份证上改名字需要哪些程序? 最好是不要改,很麻烦的.
如果你非要改先要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到居委会打证明盖好章,然后去你的户籍地户籍室拿张申请表,(一定要记住添好你的曾用名,不然以后很麻烦)添好后交给所长签字盖章,再拿到当地户籍科审批,把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只要交到了户籍科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办好,到时候自己去拿,再拿回来交给户籍室登记就OK了.
以后的麻烦有:
例如参加重要考试,参军,考工作,参加重要活动,金融账号等......都必须要出示你的曾用名的有关证明.
不过万一有麻烦你可以到盖个效对章,或查找原始档案核实一下就打个证明OK了,会给你打证明的,这不用担心.
如过以上还没看明白请继续往下看:
成年人改名程序是:先去居委会开证明,你是他们辖区的居民.再去的犯罪科开你无犯罪证明.(需找到你辖区的社区民警开具),然后将开好的证明交给的户籍室,户籍室民警会交给你一张申请表,写明理由,由什么名该什么名.添好再给所长签字盖章.毕后再拿到当地上一级公案机关户籍科。如果户籍科同意了你的申请,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办好,再拿回来交给户籍室登记,改过户口之后,办理新的身份证。
如果还未成年,只需要拿户口簿去更改一下,很快很方便。

问题二:身份证怎么改名 关键看你的理由是否充分,如果没充分的理由,而且已经年满十八岁,还是劝你别改了,很难。
关于改名问题有规定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机关很难批准.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需要县区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
如果你没有很硬的理由和关系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身份证,别的证件就都作废了,重新办,也很麻烦.
具体程序: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所长批准,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再到主管批准后才可以回改名字。

问题三: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能更改吗? 改是可以改的,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更改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的规定:
(一)姓名的变更更正
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名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但不能起与父母姓氏无关的姓氏或无姓。公民姓名经变更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予以保留。被依法剥夺权利、管制、假释、缓刑的人,不准变更姓名。
1、公民姓名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差错的,提供造成差错的证明。
2、下列情况凭相关证明及主管所长的审批单。
(1)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离异夫妇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及离异双方同意子女变更姓名的协议书;
(3)离异夫妇已满十八周岁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拟随姓氏人(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无法确认的,还需提供变更姓名人与拟随姓氏人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书;
(4)原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由称“氏”改为姓名,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
(5)使用同音异体字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及本人有效证件;
3、长期未使用《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姓名已成事实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鼎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4、因其他原因必须变更姓名的,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二)出生年月日的更正
1、由本市户口登记机关造成公民出生年、月、日差错的,提供造成差错的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原始底票复印件;外省市户口登记机关造成差错的,提供造成差错的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原始底票复印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明、不同时期个人履历表复印件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此条内容无依据)
2、出生年、月、日由农历改为公历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人事档案部门证明或医院出生证明及主管所长审批单;
3、因参军、就业、升学、结婚,或知青子女为提前返京入户等个人目的虚报年龄,要求改回实际年龄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出生证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明及分县局人口管理处(科)审批单;
4、因办理退(离)休手续,要求更改出生年、月、日的,按照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办理。

问题四: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名字可以改吗??要什么条件 可以改,但搜律网提醒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更改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的规定:
(一)姓名的变更更正
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名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但不能起与父母姓氏无关的姓氏或无姓。公民姓名经变更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予以保留。被依法剥夺权利、管制、假释、缓刑的人,不准变更姓名。
1、公民姓名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差错的,提供造成差错的证明。
2、下列情况凭相关证明及主管所长的审批单。
(1)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离异夫妇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及离异双方同意子女变更姓名的协议书;
(3)离异夫妇已满十八周岁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拟随姓氏人(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无法确认的,还需提供变更姓名人与拟随姓氏人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书;
(4)原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由称“氏”改为姓名,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
(5)使用同音异体字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及本人有效证件;
3、长期未使用《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姓名已成事实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明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4、因其他原因必须变更姓名的,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二)出生年月日的更正
1、由本市户口登记机关造成公民出生年、月、日差错的,提供造成差错的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原始底票复印件;外省市户口登记机关造成差错的,提供造成差错的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原始底票复印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明、不同时期个人履历表复印件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此条内容无依据)
2、出生年、月、日由农历改为公历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人事档案部门证明或医院出生证明及主管所长审批单;
3、因参军、就业、升学、结婚,或知青子女为提前返京入户等个人目的虚报年龄,要求改回实际年龄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出生证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明及分县局人口管理处(科)审批单;
4、因办理退(离)休手续,要求更改出生年、月、日的,按照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办理。

问题五:我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搞错了一个字,要怎么去改? 你这个问题非常棘手!!
要改的话非常不易,因为你的身份证姓名为“吴长青”,而身份证是根据户口上的信息制定的,可是你的户口上的信息也是“吴长青”,要改成“吴常青”的话不好改。
若非得要改,你要做的是
1.你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 提出改名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有现成表格及格式),自己写改名申请理由。
2.到你上过的小学、初中、高中开证明(A4纸)证明你所说的从小学一直到高二都是用“吴常青”这盯名字,要盖上学校公章。
3.到你所在居委会开证明(A4纸),证明你在从小学一直到高二都是用“吴常青”这个名字。
4.将以上材料拿到户口所在地户籍处办理。
要有思想准备,可能需要到多跑几趟,若材料准备的齐全的话估计最快也得30天左右(这仅指把户口上的“吴长青”改为“吴常青”,把“吴长青”作为曾用名),若要将身份证上的名字也改过来的话,那时间就更长了。
想好了,若要改就及早动手,避免耽误高考。
祝你好运!

问题六:身份证名字怎么修改啊? 成年人改名字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
1,到户口所在地县刑警队开个“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要本人去,带户口簿身份证,印十指指模,需要一星期左右.
2,准备两张一寸近照,到领取两张“户口变更申请表”,填写清楚
3,把”户口变更申请表”拿回村(居)委会签字盖章
4,村委会或居委会写个证明条5,自己写一个申请报告
6,如果在校,学校要证明,如果在单位,单位要证明.
7,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等待(3人)和县(3人)全部签注同意意见,才算完毕,
8,接下来办理新的身份证
9,更改名字会影响到以往其他证件的使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要十分慎重.

问题七:怎么更改身份证名字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根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问题八:居民身份证要修改名字怎么办? 可以更改 国家条文没有规定更改一次就不可以更改
居民身份变更所需材料
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审批
变更民族
公民要求变更民族的,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批准证明;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审批。
性别变更:
公民要求变更性别的,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省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
4、 户籍内勤打印变更更正表交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局审批。
性别入错需更正的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16岁以下人员需监护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不需身份证)
3、 性别入错的原始证明材料;
4、 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5、 内勤打印变更更正表交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局审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

问题九:如何改身份证上的名字? 不要钱,公民有自己的姓名权,这是基本权利携带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办身份证的,申请姓名变更大约半个月后,就可以更换名字了。。。大约就一张身份证的工本费,几十块钱,还有户口本的工本费。虽然改名简单,但是你要考虑改名后的麻烦。比如说高考,中考时的名字和高考时的名字必须一样的。。。改了你就参加不成高考。。。

问题十:身份证改名字怎么改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户口本上名字和出生日期都不对该怎么改?

你应该是农业户口吧,像你这种情况实在是多的不能再多了,中国有9亿农民,粗略的猜测一下,至少有5亿农民的名字或者出生日期是不对的,不相信的话,可以问问你身边的朋友,尤其是80年以后出生的那代人。
更改名字和年龄,法律上的规定很简单明了也很清楚也很好办,就是你先向当地的提出更改名字和年龄的申请,也就是到去领张表格,填写一下,然后到你村委会去盖个章,然后找几个邻居作为证人,也就是用一下这几个邻居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你的申请证明材料。然后把表格交到,你就等着他们给你审批吧。
的人会告诉你,先把表格给你递交到县,县再递交到市,然后一直到省里层层审批,言外之意,就是你至少要等上个2个月才有可能办的成,这还是是法律规定的两个月,现实生活中6个月能审批下来你就该回家烧高香了。费用的话,在你办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之前不需要任何费用,无非就是“买”一个申请用的那个表格。
问题的关键不是上面说的,上面只是法律上的程序,很简单的。关键是在下面,你看好了:当你把表格递上去之后,他们就会一直让你等,等啊等,等啊等,你就等到天荒地老吧,不相信你可以等等试试看,看能等到什么时候。
本人曾深受其害,一年都没有更改成功,也没有办成我想要的身份证。最后我想了想,到底该怎么办呢?
明白人告诉我,熊日的那些人都认¥¥¥的,结果花了我1500元,又等了3个月,竟然真他 娘的办成了,我真的很佩服¥¥¥的魅力。。。。。。。。。。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吧。
修改姓名的话是直接填申请表,修改年龄的话,需要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材料。理由不重要,自己想修改就修改,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随便想个理由都行,比如,我不喜欢原来的名字。

我想改身份证上的名字和年龄,请问可以改吗?谢谢

能有效证明登记年龄错误的,身份证姓名和年龄是可以申请更改的!更正年龄规定:1、公民的出生日期不能更改!但是,确因有误的必须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予以更正!2、对曾由本人(含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更正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已经更正过出生日期,又重新提出申请将更正了的出生日期再予更正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3、干部的出生日期不得变更!

如何修改户口名字和出生年月啊?我是1988年生的!户口上写的是1984年的...

该情况涉及户口管理的两项业务:
1、变更或更正姓名问题:请持本人的书面申请、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提供原始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个人情况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申请,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对您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后,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2、更正年龄问题:请持本人的书面申请、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能证明实际出生日期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等)等,到户口所在地公安申请,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对您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后,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我想改身份证上的名字和年龄,请问可以改吗?谢谢

能有效证明登记年龄错误的,身份证姓名和年龄是可以申请更改的!更正年龄规定:1、公民的出生日期不能更改!但是,确因有误的必须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予以更正!2、对曾由本人(含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更正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已经更正过出生日期,又重新提出申请将更正了的出生日期再予更正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3、干部的出生日期不得变更!

改名字的时候可以改生日月份吗

绾青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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