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的性质有哪些

夫妻关系就其性质来说可以分为( )。

夫妻关系是最为亲密、复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依其性质,我们可以分为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两个方面。所谓人身关系,是指人格、身份、地位等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C、父子关系,母子关系 D、父子关系,夫妻关系 正确答案:A 8 父子关系的“非性爱性”可以解释中国家庭中夫妻关系受贬斥以及蓄妾制度。正确答案:√ 11 集团是人们通过一定持续的社会关系为纽带结合起来的集体。

四是法定说,“配偶权是法律赋予的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享有的配偶身份权利,其他人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 五是性权利说,“配偶权是项民事权利,夫妻互为配偶,就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特色是性权利”。

婚姻的性质

其中社会属性为其本质属性。婚姻家庭关系以两性的结合和亲属间的血缘为其自然条件。两性结合是基础,血缘为纽带。这是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属性。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这是婚姻家庭关系的社会属性。

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不是行政许可行为。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确立或者终止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

意义:①结婚可当做人类社会用以规定两性关系的手段;②结婚又可当作个人生于社会中获得某种一定地位的手,因此而由他或她的对于社会中余人的关系方被决定。

婚姻关系的本质在于双方的社会价值性。简单一点可以理解为,你选择一个人肯定是因为他(她)身上有一些价值。

婚姻家庭的属性有哪几个,其中本质属性是哪个?

这位知友,婚姻家庭有多重属性(A.自然属性,B.社会属性,C.伦理属性,D.道德属性),其中作为本质属性的是A社会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这是婚姻家庭独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

婚姻家庭的本质就是爱。只要一个婚姻家庭里面拥有了爱,那么这个家庭一定是非常幸福美满的。

B.婚姻家庭是社会的产物 C.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D.婚姻家庭制度必须尊重相应的自然规律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是依存于一定社会结构,具有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依存于一定期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社会内容的。婚姻家庭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它的产生和发展变化等,都不是其自然属性所能解释的,只有从其社会属性中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婚姻家庭关系是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

婚姻的本质是可以从生理需求、爱情和传宗接代来看。生理需求:在成年人的生活中,性和金钱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结婚之后。

【答案】:B 婚姻家庭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仅是婚姻家庭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社会属性才是婚姻家庭的本质所在。B选择正确。

婚姻家庭关系是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具有自然和社会两重属性。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

两性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女人一般认为,没有情感的性行为是不可接受的,性行为只能是爱情的表现方式,有时她们更愿意享受真情的拥抱、亲吻和抚爱,而宁愿不要无感情的性交活动。总之,男女关系的本质是性,但前题是情。

婚姻的本质是换位思考。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对另一半寄太多的期望,总要求别人为你做什么,体贴你,照顾你,这样,时间久了,自然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同时也可能产生逆反心理。

婚姻本质上,是一种对强者的制约。婚姻,由两个人一起生活而组成的合法结合或契约。婚姻从表现形式上看,是双方财富、心理和生理的结合,从本质上看,是双方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盟约。

夫妻关系就其性质来说可以分为( )。

其核心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互不隶属、支配。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贯穿于整个婚姻法,表现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总的规定。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与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

配偶权属于人身权利,是基于夫妻关系产生的人身权利。夫妻双方共同享有配偶权,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且配偶权具有排他性,对于夫妻以外的个人具有不得干扰配偶权、不作为的义务。

婚姻家庭有哪些社会属性呢?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这是婚姻家庭独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

婚姻家庭关系,是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合成,主要包括夫妻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以及围绕家庭所产生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是普遍存在于一切高等或较高等的动物之中的,而婚姻家庭却是人类特有的社会现象。社会属性是人类的根本属性,婚姻家庭关系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

夫妻关系就其性质来说可以分为()。

配偶权不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自然人出生以后就享有的,可是,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就谈不上配偶权。配偶权属于人身权利,是基于夫妻关系产生的人身权利。

这种婚姻基本也属这种类型。,那么,夫妻关系就很难是真正的人性的关系,不可避免地要出现爱情的不平衡。因此,这样的夫妻从一开始便在形式上形成不自然、冷淡,总是互相指责,难以和解,只是内于在社会上重体面而表面上装得相安无事。

前者指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社会关系,它反映人们之间广泛、深入、直接的交往,如夫妻关系、朋友关系等。后者则与此相反,它是以事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如同行关系、上下级关系等。 ④按社会关系矛盾的性质可分为对抗性关系和非对抗性关系。

我国实行的婚姻制度的内容包括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即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制。

目前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一般需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通常是: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它贯穿婚姻家庭法的始终,集中体现了以婚姻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特征。婚姻从表现上看,是男女两性的生理结合;从本质上看,是男女的一种特点的社会结合。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中华人民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全文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及附则,共51条。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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