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婚姻状况变化要报告

新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有哪些变化?

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本规定。

两项法规是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201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通知》明确,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 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要求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并对如何报告、向谁报告,以及对报告情况的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执行该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党员干部离婚多久报备

处级干部离婚后又复婚,也应该写申请离婚的手续,或者是申请结婚的手续。

离婚时要马上报备。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目前按照规定,党员干部离婚,要及时向组织汇报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当然,除了如实汇报外,还要按照规定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如果没有上报,要被党组织诫勉谈话,及时修正。

副处级以上公务员属于领导干部,找小三想要离婚必须报备。

什么级别的领导离婚需要报备

副处级以上公务员属于领导干部,找小三想要离婚必须报备。

副处级干部相当于国企的什么领导 副处级干部相当于在国企的领导职位要看国企的等级。国企的等级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员结婚离婚不用备案。结婚是人的权力,离婚也是人的权力,党员也不例外。作为党员,只要符合离婚条件就可以离婚,不用向党组织打报告。 结婚(jié hūn),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

离婚不需要上报。离婚不需要上报;离婚登记手续:(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离婚不需要上报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三)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通行证以及因私往来港澳、的情况。

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发生变化,需要马上报备的。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有哪些规定

201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在报告内容方面,我国要求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内容有14项之多,报告表要由报告人亲笔填写。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几个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张康立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作风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规定》对违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责任追究作出明确:一是规定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或者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节假日廉洁自律报告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单位内部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今年以来,我委分三次对68人次进行了廉政谈话,取得了很好的警示效果。

可以进行补报,并说明漏报原因。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九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

“等事项”中应该包括“私家车”和其他达到一定价值的物品;“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一些事项应该报告的,那本人涉及这些事项就更应该报告。

还早,还早,答案要12月11日才公布!不过题目挺简单,答案全在两个法规中。

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3篇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

201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是否参公管理为标准区别处理:参公管理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均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非参公管理的,只有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领导人员纳入报告范围。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二)漏报、少报的;(三)隐瞒不报的;(四)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汇总后报所在党委(党组)和纪委(经检组)。

民主生活会未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受什么处分

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领导巡视巡察工作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四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本课题组以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主线,对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线”)党组织几年来围绕“三重一大”工作发挥核心作用的情况进行调研。

按照规定,民主生活会应报告个人婚姻变化,房产等重大事项,这个是检验干部是否对党组织忠诚的重要依据。

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会有哪些后果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属于违反纪律行为。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展开全文
热门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