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属于可撤销婚姻还是无效婚姻

患有疾病的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后可以撤销婚姻吗?

《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相关规定,可撤销婚姻除了受胁迫婚姻的撤销外,因重大疾病未告知而提出撤销婚姻请求也属于撤销婚姻的事由。

法律主观:与 精神病患者 结婚不能撤销。 我国法律以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而结婚作为 婚姻可撤销 的原因。因此,精神病结婚不属于 可撤销婚姻 ,当事人不能申请撤销。

可以,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种类;因胁迫结婚的。

根据《民法典》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目前只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另一种是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主观:可以撤销婚姻。根据我国 民法典 相关规定,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 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02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02婚姻。

与患有不适合结婚疾病的人结婚 属于无效婚姻吗?

所谓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隐瞒病史不是无效婚姻,而是 可撤销婚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却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婚后另一方发现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如果结婚时该人正常,应当认为是有效婚姻,但是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当事人有禁止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基于提高人口素质、避免遗传疾病的要求,以及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是各国法的通例。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法定婚龄的。

法律分析: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结婚。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法律分析:医学上认为婚前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属于无效婚姻情形,但是属于禁止结婚情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应该不予登记。

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

法律主观: 民法典关于隐瞒重大疾病的 可撤销婚姻 的规定 《 中华人民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申请。

从现行的《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结婚的情形,并增加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并未提出上诉。

部分一方隐瞒疾病情况下缔结的婚姻关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限制结婚的重大疾病有哪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都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指定传染病。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一方,一方未如实告知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麻风病等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配偶一方得了重大疾病,另一方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重疾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有重大疾病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准予离婚的情形,因此可以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新的民法典对这一问题有了规定,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应当在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其病情或实施情况,如果一方是在婚后才得知配偶患有重大疾病,可以自知道这个事实起的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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