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未来婚姻消亡

婚姻制度未来会消亡吗?

现代人越来越反感结婚,好像结婚已经变成了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好像都快没有必要结婚了,那么未来婚姻制度会消亡吗?有统计表明,西欧北美地区单身人群比列越来越大,有的地区超过了50%,日本等国家独居人口占到了40%,在我国这个数据是16%,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大家都不想结婚了。

这是为什么呢?根源就在婚姻制度上,在现代社会他遇到了非常严峻的挑战。原因主要有这几点。

婚姻制度导致人性之间的紧张

它是要求完全的一对一,白头到老,但是人的感情流动性很大,喜新厌旧,七年之痒之类的现象就很能说明问题。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就会有审美疲劳。

在现代都市,人们遇上外遇的机会也大大增加了。它和婚姻制度要求的一对一忠诚是相悖的,就导致了内在紧张,所以好多人对目前的婚姻制度会有抗拒心理。

人的寿命大大延长

在传统社会,人的寿命一般只有三四十年,但是在现代社会,人均寿命已经提升到七八十年,日本国民人均寿命已经到了80多岁。当人只能活三四十年的时候,他刚刚来得及找到伴侣,生了孩子,孩子还没长大,这个人就去世了。

可是到了现代,你要和一个人五六十年的生活下去,这个事情本来就让人望而生畏,所以这也是目前婚姻制度让人难受的地方。

性目的的改变

在传统社会,性的最主要最正当的目的就是传宗接代,性活动最正当的理由就是生育,如果说性活动是为了快乐,那就是不正常的。到了现代呢,性的目的改变了,往往就是为了快乐。如果待婚姻里头,性对象毕竟是固定的,而且要面对几十年,没有更多变化和选择,因此好多人就不结婚了。

那么婚姻制度真的会逐渐消亡吗?其实并不会,而是会越来越多走向多元化,会有这么几种形式。

婚姻制度继续存在的几种形式

适合一对一婚姻的人,就是发生了激情之爱,两人心无旁骛,只要海枯石烂,终身厮守,一定要跟你过到底,有这种冲动的人,适合从一而终的婚姻。

一种是开放式的婚姻,是指两个人还是一对,但是在肉体上互相不约束,不严格禁止对方出轨。比如他在婚姻中爱上另一个人,又不想跟原配离婚,能不能把第三者接纳进来,成为三人或四人的关系,成为一种开放式的婚姻。

还有一种叫合同制婚姻。像是商业合同那样,订在一起几年的合同,到期了关系自动解除,如果想继续保持关系,可以再续约,这叫做合同制的婚姻。

最后一种形式就是同居了。不结婚,但是两人是一对一的关系,同居是不领结婚证的,有爱的时候,有性吸引的时候,就在一起,厌倦了就分开,这也是一种形式。

对于现代社会的年轻人,完全可以有很多和传统婚姻不一样的选择,不用担心身上背负的传统枷锁,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未来婚姻制度会不会消失?

不会,如果没有法律的制约,那社会就会倒退到原始时代,混乱不堪。

2030岁结婚率

到2030年,结婚率会非常低 因为中国的离婚率会比现在的高一些。但是,也不会太高。因为凡是结婚的都是尽力好好过日子尽量不离婚的。
那么,90后、00后、10后这些年轻人对婚姻的坚持力不够会不会导致离婚率偏高呢?也不会。因为,未来社会婚姻的主流方式将是同居,就是生活在一起但是不领取结婚证。也许你会担心不领取结婚证,那生的孩子怎么上户口和上学呢?将来,很多年轻夫妻会考虑不要孩子的。另外,当非婚生子女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国家会给这些非婚生子女一个合法的交代的,甚至,早晚有一天,婚生和非婚生完全一样。

李银河说婚姻终将消亡是怎么回事?

即使提出了也要有人支持啊。要怪只能怪GAY们不争气,只凭李银河一个人说,八辈子也通不过,没有哪个GAY出来说句话。如果每个GAY都站出来说话。我就不相信没有个结果,中国虽封建,但也不是那种往死里封建的吧,里的人不可能没有明白事理的人吧,

新婚姻法2022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2022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2022离婚财产分割,我们知道婚姻是最脆弱的东西,所以需要我们去“维持”这种关系,而且还需要两个人一起去努力来共同维持。所以很多人就会离婚,下面是新婚姻法2022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2022离婚财产分割1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则除《民法典》第1063条(《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规定的财产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规定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后所得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新婚姻法2022离婚财产分割2

《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执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依照下列情况来判决:

1、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在婚前可以进行财产公证,明确哪些财产是个人的财产,也可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了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所有,最好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约定。

4、特殊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5、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6、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新婚姻法2022离婚财产分割3

《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在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婚姻法》所确定的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

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对付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

而对于其他诸如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表演权、播放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专利权中的专利申请权、使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的补偿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孳息。

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婚前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婚后夫妻约定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投资行为有可能发生在婚前,也有可能发生在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的收益,而不包括预期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

上述几项都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密切相关。有鉴于此,这四项都应当属于工资性的收入。它是对劳动者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这里的“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也是有时间限定的,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对应的权利即已“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即权利已经形成,至于何时支付则对权利不产生影响。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2

离婚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在婚前可以进行财产公证。明确哪些财产是个人的财产,也可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了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所有,最好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约定;
4、特殊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5、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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