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帮困助学工作,经上级部门研究决定,在崇庆中学高一设立了一个“宏志班”,作为我市“阳光圆梦工程”活动的延伸和补充。“宏志班”只招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宏志班”学生可减免学杂费、生活费。
就读“宏志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家境贫困: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或刚达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无力资助其子女完成高中学业;
2、成绩优秀:学生中考升学成绩应达到本市最低分数线,符合崇庆中学招生条件;
3、学生在初中学习期间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获得其他荣誉;
4、未接受其他资助。
崇庆中学对“宏志班”非常重视,严格审查录取条件,杜绝后门;严格管理资金,专款专用;严格筛选教师,由优秀青年教师姚懿担任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