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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宏志班”申请须具备5项条件
2009-06-27 17:42:51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 【 】 浏览:3901

  今年,成都市将在各区(市、县)的20余所普通高中分别举办1个由政府主办的普通高中“宏志班”,每班学生人数为45人以内。中考成绩公布后,同时符合五项规定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

  关键词:资助条件

  据了解,“宏志班”招收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户籍所在地为成都市范围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中考升学成绩达到本区(市)县当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我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在初中学习期间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获得其他荣誉的;未接受其他资助的。

  关键词:申请办法

  中考成绩公布后,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成都市普通高中“宏志班”入学申请审批登记表》(此表可直接在招生网上下载或到区<市>县教育局、民政局<慈善会>领取),一式四份。

  《成都市普通高中“宏志班”入学申请审批登记表》须经初中毕业学校、乡镇(街道)、民政局(慈善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返回各区(市)县教育局教育(中教)科。各区(市)县的审核时间根据招生安排自定。

  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学生成绩、“三好”学生或获得其他荣誉的证书等;区(市)县民政局(慈善会)负责审核申请学生的贫困情况、是否接受其他资助等。录取时优先保证低保家庭学生,实际录取人数不足45人时,各区(市)县可适当考虑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宏志班”承办学校自主录取学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凡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所有类别的录取,郊区(市)县教育局教育(中教)科统一办理录取手续。五城区及高新区教育局教育(中教)科于7月4-5日统一将审核后的“宏志班”拟录名单(含中考报名号、姓名、初中毕业学校信息)送交市招考办中招处,市招考办中招处现场录机后,区教育(中教)科校对并签字确认。录取手续于7月8日中考第一批录取时统一办理。其余区(市)县的录取时间根据招生安排自定。录取后中招处统一在网上公布录取去向,学校同时张榜公布,学生可自行上网查询。

  各区(市)县教育局于每年9月15日前将当年“宏志班”招生情况及在校学生情况分别报市民政部门及市教育局普教二处。

  关键词:招收学校

  锦江区:师大附中青羊区:成飞中学

  金牛区:成都八中武侯区:武侯高中

  成华区:列五中学高新区:玉林中学

  龙泉驿区:龙泉中学青白江区:大弯中学

  新都区:香城中学温江区:温江中学

  都江堰市:都江堰中学

  成都七中聚源高级中学彭州市:彭州中学

  邛崃市:邛崃一中崇州市:崇庆中学

  金堂县:金堂中学双流县:华阳中学

  郫县:郫县一中大邑县:大邑中学

  蒲江县:蒲江中学新津县:新津中学

  关键词:招生规模

  以上学校分别举办1个由政府主办的普通高中“宏志班”,每班学生人数为45人以内。“宏志班”学生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资助条件在当年招生计划内安排招收,原则上在本区域范围内完成招生。记者余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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