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起源在线中字

婚姻是如何产生的

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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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起源即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所谓的“走婚”等,并不是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能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情况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为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性交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三个字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是按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但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于是,婚姻出现,妻子成了丈夫的财产。一开始规矩还不严,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所以当时普遍有“杀首子”之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后来,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个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仅是父母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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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婚姻的起源始于氏族群居时代,人类建立了最初的性关系禁规,对性行为加以规范。所以婚姻从一开始就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的性行为的功能。在现代社会一夫一妻的背景下,婚姻更成为保障性关系合法性和排他性的制度形式。

婚姻的起源

婚姻的起源来自于人类始祖女娲娘娘。

女娲是人类婚姻礼制的始祖母。女娲在民间社会有着崇高的地位,跟这一点有很大的关系。民间神话云:女娲造了很多泥人,他们在地上活蹦乱跳的,很可爱,但是,女娲发现一个麻烦——这些小泥人终会死去。上帝的麻烦是,亚当夏娃受到了蛇的引诱。而女娲的麻烦是,没有人引诱这些小泥人。女娲苦恼了一阵子,终于决定亲自上阵,引诱泥人——让他们结婚生子。女娲遂成为中国婚姻制度的鼻祖,或者说,中国史上的第一个媒婆,为此,中国古代史书称她为高媒。

"婚姻"一词的由来?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
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中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郑玄还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以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另外,《尔雅》对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制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这就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时至今日,已很难指出上述三种说法孰是孰非,因为经过千余年的演变,不但婚姻的意义有了更完备的发展,甚至姻亲的关系也扩大了许多。
现代有的社会学家给婚姻下的定义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社会风俗,经过某种仪式而结合的关系。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礼,而且要依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或社会认可的习俗。男女经过婚姻关系而结成夫妇,双方家庭也因此结为姻亲

婚姻的起源

婚姻的起源源于百年前的人类社会,男性主要外出谋生,女性主要负责操持家务。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所以大众普遍重视男性,轻视女性。并且从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各种风俗都完全继承了这种影响。这个时候的婚姻制度,严格来说是为了保证男性的财产权,也就是女性沦为男性的一种财产形式。

一般认为,婚姻的起源与人类社会开始形成家庭和部落制度有关。在早期人类社会中,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可能没有特定的婚姻仪式和制度。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婚姻制度逐渐形成,并且开始变得更加正式和规范化。

在不同的文化和历史时期,婚姻的定义和实践方式都有所不同。在一些文化中,婚姻被视为合法性和合法继承权的基础,而在其他文化中,婚姻可能被视为社会和经济关系的一种形式。总之,婚姻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演变起着重要作用。

中国风俗:

汉族在封建社会时期,采用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民国以后便倡导一夫一妻制,新中国成立后法律确定为一夫一妻制。汉族先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因此夫妻结合的礼仪称为“昏礼”,后来演化为婚礼。

汉族人认为红是吉祥的象征,所以传统婚礼习俗总以大红色烘托着喜庆、热烈的气氛。吉祥、祝福、孝敬成为婚礼上的主旨,几乎婚礼中的每一项礼仪都渗透着中国人的哲学思想。

婚姻的发展历程

古人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根据史书记载,人类在最初,男女之间是没有什么禁令的,其后社会渐渐有了组织,有了长幼的辈分之别,同辈男女可以为婚,异辈不能为婚,更进一些则亲族之间的婚姻开始限制,开始是施诸同母系的兄弟姊妹不能结婚,后到到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能结婚,社会就变成了氏族了。

此时异氏族之间男女仍是成群的,此一群男可为彼一群女之夫,彼群之女可为此群之妻,没有所谓的个别夫妇,就造成了繁衍混乱的局面,于是就禁令愈繁,然后一个男子有一个正妻,一个女子有一个正夫,但不是不许与其他的男女发生关系,而且夫妻也不必同居,而后,夫妻必须同居,成为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制,后来就变成了现在的家庭了。

人类的发展变化源于社会文化和经济的发展变化,早期的人们以游猎为主以部落群居生活,因为本部族的女子少,所以女子变成掠夺的对象,家庭的起源也是由于女子的奴役,他们的需要是建立在两性分工经济的原因之上,后来由于游猎逐渐转变为畜牧和农业,最初是由女子承担,后逐渐发达,成为生活的必资,此时经济的主权掌握在女子之手,土田,房屋,农具都归女子所有,所以本部族的人不愿意女子出嫁,所以女子与男子结婚,男子不得不入居女子的族中,地位成为附属品,女子有有组织,男子没有组织,很多公务都由女操持做主,这时为女子的黄金时期,但后来由于男子的劳动力逐渐大于女子,又变为男子为主,女子为辅。

由于经济的增长,个人的私产逐渐兴起,有才便有权利,男子不愿在女子氏族做苦,所以要用钱财来抵押,女子从服务婚变成了买卖婚,女子的地位又下降了。

后来,社会有了组织,是为了应付环境的变化,年龄的区别大于两性的区别,因为文化的影响,这样的区别才渐渐转变,此时婚姻的禁例也开始于此,后来以血统区别了,违反者称之为乱伦,有血缘关系的不能结婚,也成为同姓之人不能结婚。

古代,结婚的礼节上,在结婚三个月之后才算正是成立,若在三个月之内分离,算婚姻还未完成,也不得离婚。

在家族制度全盛时期,婚姻的本质是为了家族的打算,所以结婚的权利全权由父母说得算,也可见妇女成为家庭的奴隶是不可避免的。

“养儿防老”实际是用在古代的,所谓的家庭实际上是为了抚养老人,教育孩子的职责。

再观今天的婚姻,男子每日辛勤工作,不能够赡养自己的家庭,女子整日操持家务不能够把每件事做到位,然而现在的女性更独立更有思想了,她们也不会因为家庭而放弃自己的事业和梦想,不想为了家庭而牺牲自己,这大概是人们都不愿结婚的原因吧!

而到今天婚姻的发展仍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变化,有变化的不好,有变化的好,但最终还是会延续下去成为另一种不同。

婚姻的来历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 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人类婚姻史 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所谓的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法则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人类的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婚姻模式,以及结合方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如果没有婚姻,很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不利于人们的优良繁衍。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综合看来,婚姻是自然的法则,违背这一法则的人,会给自己带来一些烦恼。人类的婚姻发展史大约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杂乱性交时期、群婚(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 杂乱性交 杂乱性交时期人群杂居,采集植物,食用鱼虾和动物。上帝尚未将人逐出伊甸园,人还未吃善恶果,无羞耻之心,父母兄弟姐妹杂处性交,毫无现代人的“乱伦”观念。在中国神话中,伏羲和女娲乃是兄妹相交合;在古希腊神话中,宙斯和赫拉也是兄妹为夫妇,大地之母该亚生了众多子女,又以自己的儿子为新夫;在《圣经》里,甚至在耶和华确立了男性中心地位之后,还能读到关于索多玛俄摩拉被毁灭后,所留的罗得和两个女儿,为了传递后裔,女儿灌醉了父亲与之同寝的故事,这也是原始的杂乱性交的记忆。 杂乱性交是为了繁衍后代,最终必定形成,只知其母不知有父的以母亲为主的社会关系。正如蚂蚁和蜜蜂的世界,是“母后”的统治。中国古代圣人的出身,往往是母亲踩了神迹、吞了大星,或者与神物交合而生,不知有父。但是以母亲为主的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形成矛盾。当社会进入更高的阶段,狩猎和业日渐发达,男人在生产劳动中,力量的优势不断体现,这就伴随着对地位的需求。 群婚及对偶婚 男人的力量优势开始挑战母亲的权威,同时也挑战父亲的权威,这必定在性的分配上有了冲突,而大冲突,争夺性伴侣,甚至会导致群体灭亡。人类学家发现十几万年前,欧洲有一个被称为尼德特人的种族,根据骨骼化石表明,其身材高大,体魄强健,后却神秘消失。是否就是在这样的内部争斗中相互残杀而亡的呢?一方面是生存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促使力量强大者要获得权利和地位,从而瓦解现有的族群;一方面则是人类的发展要求维持稳定的群体。怎么办?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婚姻和家庭的起源》认为,原始人依靠“性禁忌”来维持相对时间的稳定。“性禁忌”要求在狩猎时期或者时期,禁止任何的性交活动,甚至禁止接触与女人有关的东西,否则就被认为是触犯神明,乃是死罪。因为狩猎和的活动,关系族群的生存,这时候如出现因为性的争夺引发的内乱,势必导致族群的覆亡。 但是,随着狩猎和时期不断延长,“性禁忌”也越来越频繁,这不能解决问题,必须有新的限制。恩格斯认为,人类最古老的家庭形式是群婚,他将群婚阶段分解为:一、血缘家庭,即仅仅排斥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其他兄弟姐妹皆可。二是,普那路亚家庭,即同胞(母方的)姐妹和兄弟间,不可性交。他没说明为什么要有这样的限制。至于限制嫡亲间的通婚是为了保证后代质量的说法也被证明是不科学的。而谢苗诺夫所说的,为了避免内部的混乱和冲突的提法是可认同的:第一种形式,为了防止犯上作乱;第二种,是维持成年雄性的相互宽容,消除嫉妒。 普那路亚家庭形式,必定会使得族群分化为一些氏族。在同一个氏族中,姐妹与兄弟之间,不可通婚。这就开始了不同氏族之间的通婚,进入了族外的群婚阶段。一群男人,共同地与另一氏族的一群女人通婚,反之也是。族外婚,维持了本氏族的和谐,消灭了嫉妒,发展了族群。族外群婚发展到新阶段,就是对偶婚,即,一个男子以一群女子为妻子,其中有个主妻;反之,一个女子也有一群男子为夫,其中有主夫。现代中国云南摩梭人在正常的一夫一妻制下,还维持“走婚”的形式,其实就是对偶婚的残留形态。 但是,随着男性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必定要挑战母权,久而久之,女人从属于男人,成为了男人的财产。 一夫一妻制 父权的确立,财产的私有化,为了保证后代子息能够继承父亲的财产,要求子息血脉的纯洁性,同时孩子须确认父亲的身份。这就意味着对偶婚中,将以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存下来;也对女子的贞洁性提出了要求。而血脉的正统性要求,即便是一夫多妻制,也需有个主妻,像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为了让儿子以撒继承财产,将使女夏甲及其孩子赶走。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这种要求的最终结果。 所以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是私有制对原始公有制的胜利。家庭就是一个经济结合体,女人是男人的从属物,是财产。因而,不存在婚姻的离异性。但是,现代的婚姻家庭,要求以爱情为基础,而男女的独立,尤其是经济的独立,消解了经济结合体是必需的形式,女性也不再从属于男性,而同时,爱情也并不一定能够持续。这就是为什么现代家庭离异现象日趋严重。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应该解体一夫一妻制,寻求以爱情或性本能维持的婚姻关系呢?值得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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