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重大疾病包括性无能吗,无性婚姻能长久吗

2024-03-31崇庆运势网热度: 3644

性无能离婚怎么判定

男人性无能可以离婚,可以直接和对方提出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如果单只以性无能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不一定能被判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男方性无能就一定能离婚,但是因为没有性生活导致感情破裂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分析:丈夫性无能可以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只需要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协商一致进行约定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离婚了。

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麻风病等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等等。

(2)指定传染病,指《中华人民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目前,对于哪些属于婚前重大疾病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一般在司法实践中,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会被认定为婚前重大疾病,属于不适宜结婚的情形。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前隐瞒的疾病有性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狂躁症、间歇性精神疾病)、久治未愈的疾病。重大疾病险是对保险合同中指定的若干种费用高、危害重的疾病进行保障。

患哪些疾病是不可以结婚的

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患上某些疾病后不可以结婚,如果不注意这些就会导致这些疾病传染给对方,或是影响到下一代,情况比较严重。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并爱滋并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法律分析: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有: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

法律规定患如下疾病不能结婚的:严重的精神疾病。例如,先天性痴呆、精神病、精神耗弱等;属于重大不治且有传染性或遗传性的身体方面的疾病,且如果患者结婚会严重危害他方和后代的健康;不能结婚的其他疾病种类。

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一)指定传染病(二)严重遗传性疾病(三)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四)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无效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病不能结婚,只是规定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

《中华人民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第有关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一方,一方未如实告知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2021年开始《婚姻法》失效,由《民法典》代替,《民法典》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结婚。

隐瞒重大疾病都属于无效婚姻,比如癫痫病,比如肝炎,再比如先天性心脏病,这些病情在婚前没有如实说清楚,就属于欺骗隐瞒病情,法律制裁离婚的。

核心提示:结婚双方有医学上认为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无效,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法律原则禁止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患者结婚,因此,结婚双方有医学上认为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无效,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

法律分析:禁止结婚的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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