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缺水率达到,2020年缺水地区

2023-10-21崇庆运势网热度: 14614

谁能给我一些有关北京(或中国)缺水的资料(数据)

中国是世界上最缺水的十三个国家之一吗?
在中国,一谈到水资源,就会冒出这样的论点:中国是世界上最缺水的十三个国家之一。这个论点构成了中国许多水利工程的理论基础,比如长江三峡大坝工程,南水北调工程,大西线调水工程等等。
什么是水资源?如何计算和评价一个地区的水资源?张光斗先生在《我国水资源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和陈志恺合作)一文中,将水资源定义为该地区降水所形成的地表径流和地下水的总和。根据这个定义,中国的水资源为二八一○○亿立方米,总量占世界六分之一。但是按人口、耕地平均,人均占有量是世界的四分之一,亩均占有量是世界的四分之三。根据张光斗先生的这个定义,对中国各河流流域、各省市的水资源进行了计算。这个水资源量的计算也就成为国家众多重要决策的基础。
为了解释这个水资源的定义和计算是错误的,在这里先提两个最简单的问题,请读者思考。第一个问题是,北京和上海比,哪个城市的水资源多?第二个问题是,江苏和比,哪个地区的水资源多?
根据上述定义,北京的水资源总量是四十点八亿立方米,而上海的水资源总量只有二六点九亿立方米,北京的水资源总量比上海多一三点九亿立方米,约是上海的一倍半。北京的人均水资源量为三七五点七立方米,而上海的人均水资源量只有二○一点二立方米,北京的人均水资源比上海多一七四点五立方米,是上海的一点八七倍。的水资源总量是八八二点八亿立方米,而江苏的水资源总量只有三二五点四亿立方米,的水资源总量比江苏多五五七点四亿立方米,约是江苏的二点七二倍。的人均水资源量为五七七三点七立方米,而江苏的人均水资源量只有四八○点九立方米,的人均水资源比江苏多五二九二点八立方米,是江苏的十二倍!(刘昌明、何希吾等:《中国二十一世纪水问题方略》,以上资料为一九九六年数据)
人们常在报纸和杂志上看到这样的数据:北京的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水平的八分之一,是世界水平的三十分之一。但是为什么不报道,从同样的水资源计算出发,上海的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水平的十二分之一,是世界水平的四十五分之一?人们知道是干旱地区,有许多沙漠,而江苏是水乡,河流湖泊众多,怎么可能江苏的水资源少,条件差,的水资源反而多,条件反而好?
如果张光斗先生的水资源的定义是正确的话,那么中国需要的不是南水北调,而是北水南调了,因为南方的上海比北方的北京更缺水,江苏比更缺水。更没有从长江通过五条渠道(东线、中线各一条,西线三条)向北方调水的道理,因为不但上海、江苏人均水资源量少,就是安徽、湖北也在全国水平之下。
“中国是全世界水资源最丰富的大国”
一反“中国是世界上最缺水的十三个国家之一”的观点,黄万里教授在《增进我国水资源利用的途径》和《论降雨、川流和水资源的关系》中提出:
“我国是全世界水资源最丰富的大国,其时空分布也较合适。这可以从水文气象原理、实测有效雨量和引用川流,及人口实用水量统计几方面来证明。我国在各地区耕地上无霜期内所利用的有效雨量与引用川流量所合成的水资源总和,在全球为第一,所谓第六位是指剩余的川流。”
黄万里教授在文章中指出了水资源定义的三大错误:第一:只计算地表径流和地表径流形成的地下水,而忽略降水的作用;第二:忽略水和热、光、土壤等条件的空间和时间的组合;第三:忽略客水的作用。
黄万里教授在《增进我国水资源利用的途径》一文中通过中国和欧美的对比,给读者一副清晰的图像:
“我国东部平原是广阔的可耕地,在北纬二十度到四十五度之间近海降水量自二千毫米向北递降至五百毫米。北京处北纬四十度多,年平均降水量有六百毫米左右,对比西欧北纬五十度上下的西欧各国首都,巴黎六百毫米,伦敦、柏林、华沙、莫斯科五五○毫米,大致相近,主要是由于我国大平原的纬度较低之故,而北纬四十度的马德里也只有四二五毫米,再南上海增至一千毫米,、广州约二千毫米,雨量之多更非欧洲各国可比了。至于东京有一七五○毫米,因它原属岛国;美洲西岸的温哥华有一○五○毫米,旧金山只有五二五毫米,大陆中部的丹佛只有三百毫米,东岸的纽约则有一○七五毫米,因其濒临大海,地近半岛之故。印度德里处北纬二十八度,也只有六五○毫米。美国南部的新奥尔良濒海,北纬三十度,稍北于我广州,也只有六五○毫米。所以,对比世界各地,我国的水量是丰富的,主要是地理位置,濒海地纬较低,至于比纬度相近的各地雨量也较多,则另有其他原因。”
笔者居住的德国莱茵——鲁尔区,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群之一,人口密度和中国长江三角洲相仿,年降雨量和北京相仿,同属于半湿润地区,却不曾有如北京的缺水情况。虽然北京是中国最“缺水”的地区,北京二○○○年的人均生活用水每人每天三二二升,是德国一二九升的二点五倍。
北京地区的降水量为九十九点九六亿立方米,而计算为水资源的只有四十点八亿立方米。在中国用水的三大项目(农业、工业和生活用水)中,农业是最大一项,就是北京也是如此。降雨对于农作物生长至关重要,一部分被农作物和植物吸收然后蒸腾,这是农业用水的一个大头,虽然未形成地表径流,但这也是水资源一部分。
黄万里教授指出,中国的降水大部分发生在夏季气温高、作物盛长的时期,而很少发生在冬季有霜期,作物不生长的时期,这就是水资源年内分布得合适。对比与华北平原同纬度欧美国家,降雨在年内分布比较均匀,冬季降水不少,但在有霜期,农作物不生长。所以在这些国家农作物只有一年一熟。而中国的水、热、光、土壤条件的结合,可以一年两熟。所以说,我国水资源不但总量丰富好,而且年内合适的不均匀分布也好。当然黄万里教授也指出了中国春夏交际之时,降水不足的缺憾。
水资源条件是人类文明产生发展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人类在别的星球上寻找生命,首先是寻找在那里是否存在水。非洲埃及是人类文明最早的发源地,那里是尼罗河三角洲,水资源条件好,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但是按照张光斗先生的水资源定义,那里的水资源条件是世界上最差的。开罗年的年降雨量只有三毫米,无法形成地表径流,所以水资源总量为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也为零。但是,埃及文化怎么能在这个水资源总量为零的地方发展呢?正如黄万里教授所指出的,依赖的是尼罗河的流水。“尼罗河长约五千公里,其流域面积极广大,相当于埃及地区和尼罗河三角洲不知要大多少倍。按阿斯旺导出的年流量可以代表开罗下游三角洲的水资源。这些水都是从外地来的,称客水资源。”
再看北京,当初北京被选作京城,是因为北京的水资源好。北京大学地理系侯仁之教授对此有专门的论述。当初皇帝看中的是靠近永定河的这个有利区位。评价北京水资源条件,不能不谈永定河的水资源,不能不谈客水资源。现在北京供水的很大一部分依靠密云水库。评价北京水资源条件,不能不谈潮白河的水资源。没有永定河,当初北京就不会被选作京城;没有潮白河,中央可能早就迁都别处了。
最后看看上海,上海市要把上海建设成世界的经济金融中心,其基本条件之一就是上海的水资源好。按照张光斗先生的水资源定义,上海水资源条件比北京还差许多,这个世界的经济金融中心怎么打造?评价上海的水资源条件,不能不谈客水资源,也就是长江、黄浦江等河流的水资源。
推卸责任让百姓怨天
黄万里教授正确地指出:“当地年降水量是主水资源的指标,它乘以地区的面积就是主要水资源量;而从外地引来的径流乃是客水资源。其量决定于外地的水文条件,两者皆不可废。必须指出的,决定客水大小的仍是外地的年降水量,它总是水文条件的主宰。我国的水资源情况是,不仅主水——年降水量充沛,而且客水也丰富,主要是由于客水的乘雨面积大于主水面积的几倍。因此,本地降水不够,尽可引用河水。”
中国是世界上最缺水的十三个国家之一吗?回答是否定的。就是从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来看,中国和德国的情况基本一致。是错误的水利理念,错误的水资源计算,导致了错误的措施,以致造成患水多(洪涝灾害),患水少(旱灾),患水脏(污染严重)的局面。那么为什么要高喊“中国是世界上最缺水的十三个国家之一”呢?这是推卸自己的责任,让老百姓去“怨天”,而不要“怨人”的最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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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水利部方面的最新资料,全国大中小城市六百多座,缺水城市已有四百多座,其中108座城市特别缺水。在城市之外,广大的农村,也已开始出现缺水的问题。以北京而论,预计到2010年年水资源一次需求总量为46亿立方米以上,但可供给量仅有30多亿立方米。
缺水的情况加剧,不仅是因为中国大陆特定的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还因为经济发展、人口增多,开发建设活动扩大,以及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不力。河流的开发利用率已超过30%到40%的国际生态警戒线,生态用水已被大量挤占破坏了河流的自然生态,而不论城乡,地下水也已经出现严重的超采;还有人为的对水资源的破坏,比如山西的采煤,已令当地地表水和地下水运移严重破坏,山西成为全国最缺水的省份之一。
再说水体的污染。据国家环境保护局的资料,全国已有1/3的水体丧失了直接使用功能,重点流域40%以上的水质没有达到要求,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近海水域也受到污染,赤潮不断发生。水污染已经波及农村,不止农产品可能受到污染,全国三亿多农村人口饮用水不合格。
另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调查,全国七大水系中劣五类水体占30%左右,这意味着水体已经失去使用功能,其中污染最严重的淮河,五类水已占60%以上。另有专家对180个城市的调查分析,全国地下水已经普遍污染。水污染问题严重和加剧,是因为高消耗、高污染行业盲目扩张,污染处理不力,以及执法不严。在“有水皆污”的情势下,水污染的事件,基本上又无日不有。
面对严重的缺水,当局采取了两手治理,一手是加快调水工程,缓解特大城市的缺水情况,比如正在加紧进行的南水北调工程,目前已开展东线和中线工程,其中中线工程为保北京奥运会,预计2008年年高水1.5亿立方米进北京。另一手是面对全国性的缺水,试图实施水量分配,省一级的水量分配,由国务院的跨流域管理机构与省级协商制订,省以下级主管部门协商制定。第一个水量分配,已据新实施的“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由8月起统一调度。
面对严重的水污染,当局想出六大措施,即重点治理三河三湖,即淮河、海河、辽河三河,太湖、巢湖、滇池三湖,这是重点污染流域;严格管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包括关停并转一批高污染企业;加快建设城镇水垃圾处理设施;防范水污染事故;改善水环境品质,保证江河必要的生态基流;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面对水危机,实施这些办法已是不易,但这些办法大多只能缓解,而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面对空前严重的水危机,中国大陆当局必须全力治水,以法治水。除了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将水资源的使用权、监督权、综合规划等以法律形式明确起来;而对水务市场,则要在实施市场化改革,形成一系列供应和调整机制;对水环境的保护,更要在法律程式明确下,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长效防治机制。也就是说,要釜底抽薪,从根本上化解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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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的水荒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北京水资源的形势十分严峻。据专家估算:到2010年,平水年份北京将缺水11.85亿立方米,枯水年份将缺水近20亿立方米;到2020年,平水年份北京将缺水23.76亿立方米,枯水年份将缺水30.9亿立方米。
目前,北京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300立方米左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七分之一、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二十五分之一。北京现在年来水量只有15亿立方米左右,超采地下水26亿立方米,连年的大量超采地下水已经使北京周边地区形成了2100平方公里的漏斗区,水位已经降至海平面五六十米以下。可以说,继续超采地下水已经十分困难。
现在,很多人把南水北调工程看成解决北京缺水难题的良方。但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2020年才能全部竣工,即使到那时北京可分得的水量也不过12亿立方米,与缺水30亿立方米仍然相差很远。何况,中线工程流经的河南、河北等省份都是缺水大省,如何分配这些水资源将会大有争议。
北京凡是能建水库的地方也已建完,基本无潜力可挖。唯一准备建设的张坊水库也仅可增加供水1亿立方米,抵不上官厅水库、密云水库未来减少的蓄水量。
更为严峻的是,科学家们预测,由于受地球温室效应和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至少在未来一两个世纪内,全球干旱问题将更加严重,中国北方的缺水问题将更趋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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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淡水的人均占有量之少,只相当于前苏联的1/7、美国的 1/5、世界平均数的1/4,为人均水量最低的国家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西北荒漠地带实在不亚于非洲沙漠地区因缺水、干旱而直接威胁生存的埃塞俄比亚等国家。世界目前总的淡水量较之一个世纪前大体相等,只是被不同程度地污染了,然而50多亿人口却是本世纪初期的3倍还要多,人类活动对水资源的影响程度还在与日俱增,一方面是人均水资源的拥有量大幅度减少,另一方面人均需求量却大幅度上升,两种相悖的大趋势,使人类对水的忧患已经和石油危机相提并论。
中国的水危机不能不影响到城市。我们有一半以上的城市为缺水的阴影笼罩、制约。据著名水利专家、清华大学教授张光斗先生几年前的估算,北京每年缺水10亿多立方米,其中城区缺水7亿立方米,郊区缺水3亿立方米。这10亿立方米只能靠采地下水来补足。北京地下水位连年下降,有的地段已深到30多米。北京有多少眼井?这里抽不出水了再打新井,井愈挖愈深,水愈来愈少,仅仅1983年,在水荒的驱赶下,北京就打了4万眼井。古都是千疮百孔的。没有确切的数据告诉我们,北京如今的地面还能承载多少钢筋水泥的高楼大厦,但目光所及,四合院在不断地拆、楼群在不断地盖是毫无疑问的。北京的现状只是华北缺水区的一个缩影。华北缺水区人均水资源量为我国平均数的1/5,世界平均数的1/21。其中山西能源基地、北京、天津、唐山地区人均水资源量又只有这个地区平均数的3/5,是最严重的缺水区。厄尔尼诺现象一天比一天使人类在困惑中成为热门话题,中国自然不能例外,我们已经习惯了暖冬,在原先“燕山雪花大如席”的幽燕之地,如今一个冬天只有一两次小雪,然后是苦夏、苦旱。北京的旱情还在发展之中。1993年密云、官厅两大水库来水量锐减,仅5.5亿立方米,比1992年少5.2亿立方米。1994年旱情依旧,官厅水库已无水可供北京,只剩下密云水库一盆清水了。1993年,北京的地下水位又下降2米,到2000年北京的地下水位将降到70米以下,这是一个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是危险的数字!我们的首都将不再拥有坚实的地基。我们饮用水的硬度将大大超过国家标准——由25德国度激增至50德国度。到时候,北京现有的水井大部分将报废,郊区没有合格的地下水可以饮用,我们的后人何以为生?我们的未来何以为继?水,我们缺水。清清的水,长流的水是一种形象的提醒:生命、万物,这地球上的一切,都因为可以延续而美丽。
中国南方新兴城市深圳,这是以奇迹般的经济起飞而著名于世的一个城市。可是深圳缺水,按最低用水额计算,深圳每天的缺水量仍在10万立方米以上。深圳有的官员认为,深圳建设中最大的失误是对水的重视不够。如深圳这样对水重视不够的城市还有多少呢?有一种前景是可怕的,我们却不能略而不提:没有稳固的生态平衡的城市,是脆弱的,有崩溃的危险。水,真是太重要了,富裕的、贫穷的,谁都离不开水。

我国缺水现状

地球的储水量是很丰富的,共有14.5亿立方千米之多。地球上的水,尽管数量巨大,而能直接被人们生产和生活利用的,却少得可怜。首先,海水又咸又苦,不能饮用,不能浇地,也难以用于工业。其次,地球的淡水资源仅占其总水量的2.5%,而在这极少的淡水资源中,又有70%以上被冻结在南极和北极的冰盖中,加上难以利用的高山冰川和永冻积雪,有87%的淡水资源难以利用。人类真正能够利用的淡水资源是江河湖泊和地下水中的一部分,约占地球总水量的0.26%。全球淡水资源不仅短缺而且地区分布极不平衡。按地区分布,巴西、俄罗斯、加拿大、中国、美国、印度尼西亚、印度、哥伦比亚和刚果等9个国家的淡水资源占了世界淡水资源的60%。约占世界人口总数40%的80个国家和地区约15亿人口淡水不足,其中26个国家约3亿人极度缺水。更可怕的是,预计到2025年,世界上将会有30亿人面临缺水,40个国家和地区淡水严重不足。
中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7万亿立方米,地下水0.83万亿立方米,由于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换、互为补给,扣除两者重复计算量0.73万亿立方米,与河川径流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约为0.1万亿立方米。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3000立方米为轻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2000立方米为中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1000立方米为严重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500立方米为极度缺水。中国目前有16个省(区、市)人均水资源量(不包括过境水)低于严重缺水线,有6个省、区(宁夏、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立方米。中国水资源总量并不算多,排在世界第6位,而人均占有量更少,2240立方米,在世界银行统计的153的国家中排在第88位。中国水资源地区分布也很不平衡,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国土面积只占全国的36.5%,其水资源量占全国的81%;其以北地区,国土面积占全国的63.5%,其水资源量仅占全国的19%。面临这严峻的水资源形势,我们是该做些什么了:
1、要有惜水意识,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水 “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知道爱惜,有的甚至将水白白浪费。应当知道我国水资源人均量并不丰富,地区分布也不均匀,而且年际差别很大,年内也变化莫测,再加上污染,使水资源紧缺,自来水更加来之不易。爱惜水是节水的基础,只有意识到“节约水光荣,浪费水可耻”,才能时时处处注意节水。
2、养成好习惯,据分析,家庭只要注意改掉不良的习惯,就能节水70%左右。与浪费水有关的习惯很多,比如:用抽水马桶冲掉烟头和碎细废物;为了接一杯热水,而白白放掉许多冷水;先洗土豆、胡萝卜后削皮,或冲洗之后再择蔬菜;用水时的间断(开门接客人,接电话,改变电视机频道时),未关水龙头;停水期间,忘记关水龙头;洗手、洗脸、刷牙时,让水一直流着;睡觉之前、出门之前,不检查水龙头;设备漏水,不及时修好。
3、使用节水器具,家庭节水除了注意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以外,采用节水器具很重要,也最有效。为了省钱,很多人宁可放任自流,也不肯更换节水器具,其实,交这么多水费长期下来是更不合算的。使用节水器具,既省钱,还能保护环境,岂不是一举两得?节水器具种类繁多,有节水型水箱、节水龙头、节水马桶等。随便用上几个就为节水做出了不少贡献啊!
4、查漏塞流,在家中“滴水成河”并非开玩笑。要经常检查家中自来水管路。防微杜渐,不要忽视水龙头和水管节头的漏水。发现漏水,要及时请人或自己动手修理,堵塞流水。一时修不了的漏水,干脆用总开关暂时控制水流也好。管好水龙头,把水龙头的水门拧小一半,漏水流量自然也小了,同样的时间里流失水量也减少一半。
就生产而言,特别对一些高消耗水的行业,我们要围绕如何优化水系统的运行,如何提高循环水的浓缩倍数,如何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等作为节水工作的重点,积极组织技术攻关,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制度,对产品水消耗实行定额管理,并作为一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考核,减少浪费现象。
长期以来,大多数人有节约用水的理念,但缺少具体的行动,大手大脚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些人认为家大业大,再加上身处长江边,总认为这源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缺少节水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如果真正到了“水比油贵”之时,我们再抓节水工作就悔之晚矣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文」(2)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文」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九)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制定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在东北、西北、黄淮海等区域,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亿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水利部、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参与)

(十)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在黄河、淮河等流域进行试点,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四、强化科技支撑

(十一)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国家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开展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环境基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十三)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十四)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完善收费政策。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健全税收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设备,必需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资源税税费改革等工作。研究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参与)

(十五)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增加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加大对属于中央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合理承担部分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向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地区倾斜;研究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实施“以奖代补”。地方各级人民要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财政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十六)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人民银行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探索采取横向资金补助、对口援助、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财政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十七)完善法规标准。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排污许可、化学品环境管理等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研究制定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境功能区划、节水及循环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责任保险、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地下水管理、环境监测、生态流量保障、船舶和陆源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起草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规。(法制办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海洋局等参与)

完善标准体系。制修订地下水、地表水和海洋等环境质量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农田退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健全重点行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十八)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环境保护部负责)

完善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地市检查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加强对地方人民和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央编办等参与)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十九)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海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发挥环境保护区域督查派出机构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作用,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牵头,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2017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海域建成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各市、县应自2016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环境保护部负责)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出到哪一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下称计划),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
全文如下: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
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落实,不再列出)
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参与)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除干旱地区外,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参与)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农业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甘肃、(含生产建设兵团)、河北、山东、河南等五省(区),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2018年底前,对330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37亿立方米以上。(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参与)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分类分级修订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相关环保标准。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的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航行于我国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要实施压载水交换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编制实施全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位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应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六)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七)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水利部、能源局等参与)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参与)
天猫美国普卫欣提示:雾霾天气出行记得做好防护。
推动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全国水资源短缺的城市有哪些

在我国600多个城市中,目前有400多个城市供水不足,其中严重缺水的城市有110个,城市年缺水总量达60亿立方米。
我国北方尤其缺水。黄河、淮河、海河、辽河流域所代表的北方地区人均水资源量只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河川流量仅为长江、珠江流域所代表南方地区的六分之一左右。在素有“水塔”之称的青海省,约有2000处河流和湖泊干涸。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和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资源量,不足以维持全境有植被的生态系统,总面积超过44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46%。一些水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也开始面临缺水问题。
缺水城市有:唐山、上海、北京、沈阳、重庆、天津、青岛、大连、昆明、哈尔滨、吉林、深圳 等等!

中国有哪些地区缺水?

我国水资源的分布状况是:东多西少、南多北少,总的说来是由东南向西北递减。
因此,从自然条件看,我国的西北地区缺水严重。
但,水资源的足与不足,还要受到消费量的影响,从这点看,我国的华北地区(尤其是海河流域)缺水严重。因为此地降水较少,尤其是春季蒸发强,但雨带还没到达,形成春旱。而且人口稠密、工农业发达,消费量大,加之浪费严重、水资源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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