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相安谐什么意思,夫妻不和谐的表现

2023-10-18崇庆运势网热度: 3605

唐代离婚制度的特点

我国古代的离婚制度 我国古代社会是世俗社会,实行许可离婚的制度;同时,我国古代社会又是宗法社会,实行专权离婚和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
第一,出妻制度。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其内容,《大戴礼记·本命》所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在古代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据考证,这里的恶疾,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在古代社会,妻子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
为维护封建道德,在三种法定条件下,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其休弃。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其内容,按照《大戴礼》所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及前贫贱后富贵”。即:其一,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其二,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其三,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唐律规定:“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意思是说,具有三不去条件而出妻的,不但出妻行为无效,还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和离制度。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唐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第三,义绝制度。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唐律》规定:“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元、明、清的法律均规定,如果犯义绝应离而不离者,杖八十。
第四,呈诉离婚制度。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受家丑不可外扬的影响,呈诉离婚方式运用得并不多。
(陈昌喜摘自2004年9月10日《档案大观》,徐振光文)
唐代家庭财产和继承制度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具有生产、生育、赡养、教育和满足性及精神生活的功能。家长制和宗法制是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而家庭关系的核心是财产和继承制度。因而,探讨唐代家庭财产和继承制度,除了有助于唐代家庭及社会史的深入研究外,对完善有关当代家庭财产与继承的相关法律细则,亦不无借鉴意义。
一、唐代家庭财产制度
唐代家庭财产制度,名义上是财产共有制度,一切财产归全体家庭成员所有,即所谓“同财共居”;但实际上,家庭成员对财产的支配权是不平等的,只有家长才握有对家庭一切财产的绝对支配权。唐律规定:“凡是同居之内,必有尊长。尊长既在,子孙无所自专。若卑幼不由尊长,私辄用当家财物者,十匹笞十,十匹加一等,罪止杖一百。”“诸家长在,而子孙弟侄等不得辄以奴婢、六畜、田宅及余财物私自质举,及卖田宅。其有质举卖者,皆得本司文牒,然后听之。若不相本问,违而辄与及买者,物即还主,钱没不追。”即家长在时,法律不允许子孙私自处理家产,并视子孙私自典卖家产之行为为无效行为。法律还规定:“卑幼不告家长,私举公私钱物等”,须“尊者同署文契”,违者,钱主及保人并“先决二十,其本利仍令均摊填纳”。另外,在唐代,家长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割家产,则比私自处置家产罪名更重,法律上属“不孝”之罪,犯者要处以三年徒刑。除此之外,唐朝统治者还利用维护家长的财产支配权,如唐代佛教典籍里编造了许多子女擅用家财,死后遭报应的故事。与此相应的是,法律和社会传统则允许家长任意支配家产,挥霍、转卖、馈赠皆可。对此的任何异议皆“非子弟宜言”。家长还可用遗嘱的形式任意决定身后家产的分割和处置。如刘弘基“遗令给诸子奴婢各十五人,良田五顷……余财悉以散施”。唐代《丧葬令》规定:“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无女均入以次近亲。无亲戚者官为检校。若亡人在日,自有遗嘱处分,证验分明者,不用此令”。由此可见,家长的遗嘱在唐代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指出的是,唐代也是将遗嘱继产最早写入国家律令的朝代。
总之,家长拥有绝对的经济权,可对家庭财产任意支配,这使家长获得了支配家庭所有成员的权力。即使作为家庭财产未来继承人的儿子,在没有取得继承权以前,也和家庭其他成员一样,都处于被家长抚养的地位,无财产支配权。因此,唐代家庭财产制度的实质是家长专有制,而非家庭成员共有制。
二、唐代家庭继承制度
继承制度是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唐代家庭继承制度主要包括宗祧继承、爵位继承和财产继承三方面的内容。限于篇幅,我们这里仅介绍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制度。
宗祧继承 宗祧是指家族相传的世系,因而宗祧继承可以理解为家族传承,包括“接续香火”、祭祀祖先等;而家族传承、延续的目的是使祖先永享后嗣祭祀。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中,祭祀等庄严隆重的大事,必须由男子承担。唐代严格实行宗祧嫡长子继承制。唐律规定:“立嫡者,本拟承袭。嫡妻之长子为嫡子,不依此立,是名违法,合徒一年。”“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得立嫡以长,不以长者亦如之。”“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曾、玄以下准此。”如果无直系子孙,则应立嗣。立嗣的原则是:“无子者,听养同宗于昭穆相当者。”限在同宗子辈中选择嗣子,一般是先亲后疏,由近及远。唐代禁止异姓乱宗,严禁养异姓为后;但因为“小儿年三岁以下,本生父母遗弃,若不听收养,即性命将绝”,从抚存弃孤的人道主义和满足无子者的收养要求出发,又规定:“遗弃小儿年三岁以下,虽异姓,听收养,即从其姓。”可见,唐代的宗祧继承权在嫡长子,这与维护之嫡长子继承制是一致的。
财产继承 唐代实行诸子均分家庭财产的财产继承制度。早在汉代,这种财产继承制度就已基本确立。据梁吴均《续齐谐记》载:东汉田真兄弟三人分家,“金银珠物各以斛量,田产生资,平均如一,惟堂前一紫荆树,花叶美茂,共议欲破为三,三人各一分,待明就截之”。这种均分原则长期为社会所认可,至唐代愈甚。唐法律严格贯彻均分原则,《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应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不均平者,计所侵,坐赃论减三等。”兄弟在继承财产上,没有嫡庶之别。兄弟中有死亡者,由死者之子代位继承,“子承父份”;如果“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即由下一代的堂兄弟们均分家产,而非子承父业,以避免因诸子嗣数不等而带来的财产继承数额悬殊的局面。在分家以前结婚的兄弟,已支取过一笔结婚费用(聘财),未婚兄弟则否。为消除这一差别,法律又规定:“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即分家时,未婚兄弟除了与已婚兄弟取得同样一份家产外,还可另外得到一份聘财。同样,未婚姑姊妹在分家时也可得到一份妆奁,以体现与已婚姑姊妹(已取得过妆奁)有同等权利,但数量仅是聘财的一半。
应该说明的是,在唐代,养子与亲子享有同等的财产继承的权利。前引唐令“兄弟亡者,子承父份”,有注曰:“继绝亦同”,说明养子同样享有法定财产继承权。唐代法律还规定,养父母在立嗣之后又生子,只要双方愿意,养子仍可留在养父母家中。根据“兄弟均分”、“继绝亦同”原则,养子可以与亲子共同继承财产,且应份额均等。但是,唐律规定:“在外别生男女”先不入户籍者,没有财产继承权。唐天宝六载(747年)有敕令曰:“其百官百姓身亡之后,称是在外别生男女及妻妾,先不入户籍者,一切禁断。辄经府县陈诉,不须为理,仍量事科决,勒还本居。”所谓“在外别生男女”,是指死者与人通奸所生儿女,或死者未入户籍之外室所生儿女,或死者已离婚之妻妾所生儿女。
诸子均分制是导致中国封建社会地权分散的原因之一,但对家庭中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兄弟来说,又是取得生活资料的法律保障,对社会稳定也有积极意义。从总体上讲,由于宗祧继承权、爵位继承权等的存在,且因为年龄的关系,长子在家庭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一般要比诸弟重要,这就使得长子在继承关系中比诸弟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唐代“食封人身没以后,所封物随其男数为分,承嫡者,加与一份”的做法成为后世“长子份”的滥觞。
在唐代,女儿也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女儿出嫁时可以从父母处取得一份妆奁。如果父母亡故,兄弟分家时,“(男子)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未出嫁的姑姊妹分得妆奁份额,实际上是在与其他继承人一起分割父母财产,即是对父母财产的继承;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女儿还可继承家产。如前引《唐六典》所规定的:“食封人身没以后,所封物随其男数为分……”在户绝的情况下,女儿则可对父母遗产全部继承。唐代《丧葬令》规定:“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户虽同,资财先别者亦准此)。”此令中的“女”,仅指在室女。开成元年(836年)的一条敕令又进一步指明了出嫁女的继承权:“自今后如百姓及诸色人死绝无男,空有女,已出嫁者,令文合得资产”。至宋代则规定:“今后户绝者,所有店宅、畜产、资财,营葬功德之外,有出嫁女者,三分给与一份,其余并入官。如有庄田,均与近亲承佃。如有出嫁亲女被出,及夫亡无子,并不曾分割得夫家财产入己,还归父母家,后户绝者,并同在室女例。”出嫁女所得份额明显减少,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唐代妇女地位较高和宋代妇女地位的降低。
(陈昌喜摘自《文史杂志》2003年第4期,王厚香文)

“一别两宽,各生新欢”是什么意思?

“一别两宽,各生新欢”的意思是:分开之后,别互相憎恨。两个人都有新的生活,各自过各自新的美好生活。这两句话是古代离婚时所用,现在人分手时也有这么说。

唐代风气到底多开放?妇女竟然也可以休夫!

唐代处于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又属开放型社会,其开放特点不仅表现在制度、民族政策、外交关系等方面,而且反映在民间礼俗和婚姻制度上。当时,女性地位较高,贞节观念淡漠,使唐人婚姻呈现出历史上少有的开放特点。

唐代婚姻的开放风气,首先表现在青年男女择偶相对自由和对美满婚姻的大胆追求上。《唐律·户婚》规定:子女未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只有未成年而不从尊长者算违律。这条规定,从法律上为青年男女的自由择配开了绿灯。

在唐代,离婚极为常见,再嫁不以为非,贞节观念的淡薄在整个封建社会都为罕见。

《唐律·户婚》对离婚有三种规定:一、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异的所谓和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二、促裁离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礼记》曾为出妻规定了七条理由:不顾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哆言、窃盗。《唐律》也大致袭用这些规定,妻子若犯了其中一条,丈夫就可名正言顺地休妻,不必经官判断,只要做成文书,由男方父母和证人署名,即可解除婚姻关系。但同时,《唐律》又承袭古代对妇女三不去的定则,即曾为舅姑服丧三年者不去,娶时贫贱后来富贵者不得去,现在无家可归者不得去。有三不去中任何一条,虽犯七出,丈夫也不能提出离婚。三、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义绝包括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殴杀罪、奸杀罪和谋害罪。经官府判断,认为一方犯了义绝,法律即强制离婚,并处罚不肯离异者。对于违律为婚而妄冒已成者,也强制离婚。

《唐律》的这些规定,不言而喻,其本质是为了强化封建宗法制度,巩固家长制下的夫权。在强调子女从一而终的封建时代,能够以法律形式规定夫妻不相安谐即可离异这是前代和后代所罕见的。另外,对妇女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法律也没有约束和限制,这就从法律上为婚姻的相对自由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唐代离婚再嫁也是较为容易的。离婚当然是由夫方提出离异者为多。然而由妻方提出离异者也不少。有因夫坐罪而求离婚者,有因本家有故而求离婚者,有因夫患病而离异者。还有民间女子因对婚姻不满意而离婚的事。这表明,唐代离婚较为自由;不仅为法律允许,而且不受社会舆论非议。

另外,再嫁也不为失节。这从唐代妇女不以屡嫁为耻中看得很明显。唐代公主再嫁、三嫁者甚多。仅以肃宗以前诸公主计,再嫁者23人,三嫁者4人。

从唐代看,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习以为常,并未受贞节观念的严重束缚,它与前朝的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形成鲜明的对照。

贫贱夫妻难和睦什么意思?

指的是生活一但不如意,面临经济窘迫,夫妻间因此争吵、发愁,继而影响夫妻感情。通常如果两人的心理承受力不强,会因钱的问题争吵、打架,还有双方都有可能因守不住清苦而出轨的。其实,关于夫妻间感情写照的话还很多,如“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等等大都是描写人的自私性的。 就目前的经济形势来说,只要两人是真心相爱结婚的,大都能共苦却不能同甘。所以我认为心态调整地好,贫贱夫妻未必百事哀,很多在清苦中相濡以沫、心意相通的例子还是很多的,那是富贵夫妻很多都缺少的。

什么才是最和谐的夫妻关系?新婚夫妻之间该如何正确相处?

一段感情走到最后,无非是两种结果,一种是结婚,一种是分手,然而进入婚姻之后,两个人的相处又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很多情侣在婚前相处非常和谐,然而在婚后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摩擦,最终导致分开的地步,所以很多人疑惑,什么样才是最和谐的夫妻关系,新婚夫妻之间又该如何正确相处,那么接下来随着小编了解一下吧。

首先就是要学会将心比心,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看待问题。进入婚姻之后,两个人就已经组成了家庭,而此时这个家庭已经不是两个人的事了,更是两家人的事。婚姻并不像恋爱时那样,可以随心所欲的发脾气,要求对方永远站在自己这边为自己着想。在结婚之后我们总要面对对方的家里人,但和家里人产生矛盾,如果一味的要求对方站在自己这边时间久了总会产生隔阂,因为你的爱人会处于家人和爱人的双重矛盾之间,如果你一味的强迫他,只会给他造成很大的烦恼。这个时候就应该做到将心比心,你的爱人还是别人的子女,不能一味的要求对方站在自己这边。

其次就是要学会相互付出,结婚并不单单像恋爱那样,一方选择牺牲另一方只懂得享受。虽然结婚之后两个人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在对方身边,但是只有彼此付出时间和精力,才能维护好双方的感情和婚姻。同时也要学会相互欣赏,婚后两个人可能要相处几十年,如果不学会欣赏对方的优点和闪光点的话,在这平淡的日常生活中,感情终将会一步步的被磨灭,不要吝啬自己的赞美之情。

总之,虽然有很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小编认为如果采取正确的方法,处理好新婚夫妻之间的相处方式,婚姻永远都不可能变成爱情的坟墓,只会变成爱情的天堂。

家庭和谐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家庭和谐是什么意思啊 没有吵架,没有纷争,没有勾心斗角,都互相宽容,体谅!这就和谐了!

问题二:家庭和睦是什么意思 凡是和睦家庭都能够体现出来家庭成员对这个家庭的责任,一个家庭对成员承担了责任,对社会也承担了责任
相互关心,相互关爱,相互支持,不仅是物质上支持,精神上、情感上都要相互支持。

问题三:家庭和谐美满是什么意思? 就是子女听话孝顺夫妻相处融洽

问题四:家庭和谐的意思是什么 幸福美满!

问题五:家庭和谐靠什么 我理解为家庭成员修养与家风,爱和包容,沟通当然是理解等!

问题六:所谓的家庭和睦到底是什么 不在家里争强好胜吗

问题七:家庭和谐的秘诀是什么 家是什么?每一对新人在踏进婚姻殿堂的时候,都会得到一句真诚的祝福,白头偕老,相爱永远。但爱一时容易,爱一生一世真的很不容易。
在人生的岁月里,你可以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年轻的时候,经常迷失自己,而家是疲惫的窝,是疗伤的巢。
人的一生有很 多时间都是戴着假面具,要小心做人,小心做事,看眼色说话。而家是你可以摘掉假面具,可以放松,可以发泄,可以大哭,可以大笑。。。家有多好?有的人可能一生都不明白,所以不珍惜!
家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这句话听起来很没有道理,但这句话是千真万确的真理;这是多少夫妇?多少家庭?用多少岁月?多少辛酸?多少爱恨?多少是非?多少对错?在纠缠不清难解难分的混乱中、总结出来的一个结论;当两个人开始据理力争的时候,家便开始布上了阴霾,两个人都会不自觉地各抱一堆面目全非的歪理,敌视对方,伤害对方,最后只能是两败俱伤;为了表面一个理,要么分手离婚,要么凑合一生;他们不知道,家是一个讲爱的地方,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更不是一个算帐的地方;
很多人对婚姻有很多期盼,期盼可以从中得到富贵、安慰、爱情、宁静、快乐;其实,婚姻开始的时候,只是一个空匣子,你必须往里面放东西,才能取回你要的东西;放的愈多,才能取的愈多;走在一起的两个人,一定是一种缘分,这种缘分是可遇不可求的;那么,这个空匣子放进去的第一个应该是缘分,珍惜缘分,就会凭添一分宽容,继而你就会去给、去爱、彼此侍奉、彼此赞赏、彼此依赖、彼此习惯;
第二个应该放进去的是感恩、感激父母给了你生命,感激这个世界上所有对你有帮助的人,感谢你的儿女带给你的快乐;只有感恩、你才会有责任心;婚姻,就像是一场,嫁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是女人一生幸福的关键;所以有句话:女人,婚前睁大眼,婚后闭只眼;
有人说年轻时,我们不懂得爱情;婚姻让我觉得,恋爱是爱,婚姻是责任,是甜蜜的负担、是心甘情愿的付出; 第三个应该放进去的是亲情、亲情应该是世界上最真挚的感情了,有了这份真挚,这个家就有了稳定,有了温馨;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要放进去知足、有一句古话叫做“知足者常乐”、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这个世界诱惑力太大,谁都渴望自己拥有很多的钱,拥有一份多的生活。其实,我们很多人,只能在自己无法选择的命运中默默度过;面对诱惑,知足的心态也是要经过岁月的历练;
人都会遇到困难、挫折、烦恼、痛苦、快乐,只是各不相同罢了,生活真的是很平淡;
日子就象树上的树叶,每个经脉、纹络几乎都是一样的;每个人的人生轨迹是各有不同,对普通人来说,不可以奢望成名成家,也许一生都不可能拥有更多的财富;我们努力生存的目的,或许只是让别人和自己都更快乐;抛开名利,学会放弃那些不平衡的心态,让自己少些浮躁,少些奢望,多些安静;在人生的岁月里,拥有一颗宽大的胸怀,健康的身体和平和的心,还自己一个快乐的心情,才会让自己或许不如意的人生多一些灿烂;
夫妻应该是精神上的合二为一了、既然是一个人了,自己跟自己还要讲面子吗?还要讲尊严吗?如果两个人在人生的岁月里,一起面对困难,一起分享快乐,风风雨雨共同感觉合二为一,那一定是夫妻的最高境界。只羡鸳鸯不羡仙;
幸福的家让人快乐,快乐让人年轻; 让我们相约,用健康快乐的心情等待银婚,金婚,那时,我们已是白发苍苍了吧、可我们仍然会手牵手,回想起经历的风风雨雨,肯定会不由的惊呼:自己真的很伟大;
爱情真的不是花前月下的浪漫,而是简简单单的相依相守,过于追求心中的浪漫和理想中的爱人,或带着功利的婚姻,只会让自己受到伤害;对于破坏夫妻关系的事,应保持警觉,避......>>

问题八:父母有荫,家庭和睦,是什么意思 荫 大树遮住炙人的阳光,旧时比喻尊长照顾着晚辈或祖宗保佑着子孙
父母的福分庇护着,家庭关系和谐,是非常幸福的家庭

问题九:家庭和睦应该是什么样的 有好多好多方面的,下面是控制情绪的方法
一般来说虔诚的家庭会比较和睦。
弱者任行为控制情绪,强者任情绪控制行为,你觉得你是强者还是弱者,再者每一件事都一分为二的看待,换一种角度去分析问题,如果别人的情绪不好,换成你你会怎样对待呢,那时你就会有所改变的。并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你会觉得很快乐的
控制情绪最根本的办法是:注意提高自己的情商。
影响一个人一生的,是你的性格,你的世界观,你的价值观,你的耐心,你的信心,你的毅力,你的情绪,你的情感。
在现代社会也有这种情况,有不少神童,大家都说他是聪明的,神童啊,但是没有像人们想像的那样子,长大后可以有出息,没有,为什么?
有的学生虽然也很聪明,但是性格孤僻,怪异,不合群,不宜合作。有的自卑脆弱不能面对挫折,有的急躁,固执,自负,情绪不稳定,有的冷漠,易怒,神经质,与周围的人很难沟通。特别是有的以我为中心,什么都是我,我,我,不关爱他人,不关心他人,总喜欢周围的人围绕一个人转。也有不少人,智力虽然不太出众,也不是太聪明,甚至大家认为他可能还是低智商的,但后来却成了大事业,却成了大成就,却取得大成就,却取得成功。
让我们撩开情商的面纱,看看情商为何物?1990年,美国的两位心理学家一个叫做比德・拉勒维,一个叫做约翰・麦耶,他们提出了“情商”这个词,当时他们提情商是情感智商,朋友们,情商这个“情”指的是什么?什么叫情商?长期以来,人们对情商一直有一种神秘的感觉,使我们和情商难以亲近,难以把握,难以和情商拥抱。
情商它的英文缩写是EQ,智商是IQ,那么情商是什么呢?就是情绪商数,情绪智力,情绪智能,情绪智慧。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理智、明智、理性、明理,主要是指的你的信心,你的恒心,你的毅力,你的忍耐,你的直觉,你的抗挫力,你的合作精神等等一系列与人素质有关的反映程度。主要是心理素质。他是一个人感受理解、控制、运用表达自己以及他人情绪一种情感的能力。
情商高低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能力表现出来。这个丹尼尔・戈尔曼,写《情绪智力》这本书的美国教授,就把人的情商能力概括为五大能力。
第一,认识自身情绪的能力,就是说你自己的情绪你要来认识吧,有人管他叫做情绪觉知。
第二个情商能力是什么呢?要妥善的管理自己的情绪能力,不要让自己的情绪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情绪化,情绪化,脱缰野马,控制不住。
第三个能力,自我激励能力。
第四个能力,认识他人情绪的能力。不光是控制自己情绪,还要看他人的情绪啊。叫做顾左右而言他,顾着自己,看人家。看人家的情绪,顾左右而言他。
第五个,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所以这个戈尔曼就提出了五大情商能力。
伟大的民族,伟大的人物一定是教育培训出来的,那具有高情商的人也一定是这样。情商高于培训训练的方法很多,我认为,有五个方法比较突出。第一,训练情绪、情感。要训练你的情绪、情感。怎么训练?我认为有几个方面的建议,首先是认知情绪,刚才讲了认知情绪,然后分析情绪,然后评估情绪。就看你的情绪情感有哪些缺欠,缺欠在哪里?再接下来,控制情绪,调解情绪,情感和情绪他的稳定协调不要大起大落,不要喜怒无常,要保持一种情绪的稳定,顺境的时候不要忘乎所以,得意忘形;逆境的时候不要垂头丧气,消极萎靡,遭受打击的时候要泰然处之,自如的应付,应付自如。
我们有下面的几个具体建议,第一,要驾驭愤怒情绪。其实,喜怒哀乐是人之常情,愤怒是一种激烈的情绪的表现,他可以有一些好处,人是可以愤怒一下的,笔触我们岳飞写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他不是怒发冲冠吗,有一种气势,有一种震撼......>>

问题十:什么东西代表家庭和睦 沟通是家庭和睦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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