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社会属性表现为,婚姻的本质说的太透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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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是依存于一定社会结构,具有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依存于一定期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社会内容的。婚姻家庭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它的产生和发展变化等,都不是其自然属性所能解释的,只有从其社会属性中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如果没有这些自然因素,婚姻家庭便无从产生,也不可能实现其特殊的社会职能,在婚姻家庭领域里,立法者是不能无视这各自然属性的。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制度赋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这是婚姻家庭独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

什么是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不是自然属性,而是社会属性,这已被科学和历史反复证明。两性之间的生理差异、性本能和血缘关系存在于所有高等或高等动物王国中。由于人类婚姻和家庭的社会性,它们与动物生活群体有着根本的不同。

如果没有这些自然因素,婚姻家庭便无从产生,也不可能实现其特殊的社会职能,在婚姻家庭领域里,立法者是不能无视这各自然属性的。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制度赋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所指的是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和婚姻家庭所反映的社会要求,这也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之间是什么关系

自然属性,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性本能、遗传特性、性心理等,是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基础。社会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它的本质是具有双重属性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形成的必要前提,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其社会属性而非自然属性,这已为科学和历史一再证明。两性的生理差别、性的本能和血缘联系等,存在于一切高等的或较高等的动物界。人类的婚姻家庭因其社会性而根本不同于动物的生活群体。

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

如果没有这些自然因素,婚姻家庭便无从产生,也不可能实现其特殊的社会职能,在婚姻家庭领域里,立法者是不能无视这各自然属性的。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制度赋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具体表现为男女两性的差别和人类固有的本能。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具体表现为婚姻家庭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变化,都取决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这是婚姻家庭独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具有以下社会属性: 社会性。婚姻家庭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它不仅是个人生活的基础,也是社会生活、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基础。 经济性。婚姻家庭是经济关系的重要载体。

所谓社会属性,是指婚姻家庭在某种社会制度下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是一定社会关系的结合,既依存于某种社会结构,又影响着这种社会结构。 什么才是婚姻的本质3 一夫一妻制和男子的统治,原本是为了保存和继承财产而建立的。

⑵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与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具体表现为男女两性的差别和人类固有的本能。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具体表现为婚姻家庭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变化,都取决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

关于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表述正确的有( )。

它的本质是具有双重属性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形成的必要前提,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是依存于一定社会结构,具有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依存于一定期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社会内容的。婚姻家庭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它的产生和发展变化等,都不是其自然属性所能解释的,只有从其社会属性中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也可以顺应自己的立法需要自行规定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婚姻家庭是满足人类自然需求所必需的社会组织形式,这正体现了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只要你们俩情投意合,相互包容对方的缺点,可以生活在一起。其实,你们大可不必相信这些“”的东西。不过,既然相信了,下面就分析一下吧。

如果礼支付了,最后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支付礼的一方,可以提出礼返还的请求。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具体表现为男女两性的差别和人类固有的本能。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具体表现为婚姻家庭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变化,都取决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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