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阐释病理变化,五行疾病论

2023-09-22崇庆运势网热度: 263

中医五行是如何划分的?

1、木属肝,以木的生发、伸展的特性来说明肝的喜条达、恶抑郁、主疏泄的功能。

2、火属心,以火的阳热特性来说明心阳的温暖作用。

3、土属脾,以土化生万物的特性来说明脾主运化,为人体气血生化之源的生理功能。

4、金属肺,以金的清洁、肃降、收敛来说明肺主肃降的生理功能。

5、水属肾,以水的润下、闭藏特性来说明肾藏精主水的生理功能。

扩展资料:

在中医学的五行学说中,相互制约方面:

1、肺的清肃下降,可以制约肝阳的上亢,所谓上亢,就是肝阳生发太过,肝阳上亢可以出现头痛、头晕的症状。肺与肝的这种关系就叫做金克木。

2、肝的疏泄和畅达,可以脾进行疏泄,使脾保持正常的运化功能而不壅堵,这就是木克土。

3、脾的运化,可以制止肾水的泛滥,这就是土克水。

4、肾水的滋润,可以防止心火的亢盛,这就是水克火。

5、心火的阳热,可以制约肺金的清肃太过,这就是火克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五行

医疗卫生中医学重点考点:中医基础理论之五行学说?

说起五行,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就是大众熟知的五行。但是在中医的眼中,五行,并不是五种物质。而是象征着五种属性的现象和事物。



木曰曲直,是指树木的枝条具有生长、柔和、能屈能伸的特性,从而引申为凡是具有生长、升发、条达或舒畅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都归属于木



火曰炎上,是指火具有炎热、上升、光明的特性,从而引申为凡是具有温热、上升、光明 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都归属于火



土爰稼穑,“爰”,通“曰”。稼穑泛指人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活动。从而引申出凡是具有生化、承载、受纳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都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方”、“万物土中生”、“万物土中灭”和“土为万物之母”的说法。



金曰从革,“从”,顺也;“革”,变也。这是指金有刚柔相济之性;金之质地虽刚硬,可以作为兵器以杀戮,但有随人意而改变的柔和之性。继而引申出凡是具有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均属于金。



水曰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下行的特性。从而引申出凡是具有滋润、下行、寒凉、或闭藏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都归属于水



这些,就是五行的特性。



而从事物与现象的五行归类,则下表可以归纳



以上就是中医五行学说中的基本概念



那么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了相生、相克、制化、相乘、相侮、母病及子、子病及母几个方面



相生:五行之间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表现为“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相克:五行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进克制、制约的关系。表现为“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而五行在中医学方面的应用则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生理方面:



病理方面:五行学说可以说明在病理情况下脏腑间的相互影响。某脏有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疾病也可以传至本脏,这种病理上的相互影响称之为传变。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可以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规律来阐释。



在疾病诊断方面:



好了,以上就是五行在中医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内容和基本的运用方法。

五行相克详细资料大全

又作“五行相胜”,指木、火、土、金、水五种自然物质相互克制、相互制胜,是中国古代五行说的内容之一。隋代肖吉的《五行大义·论相克》说:“克者,制罚为义,以其力强能制弱,故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相克”说和“五行相胜”说,本来是古代思想家解释宇宙万物变化的朴素唯物论的理论,在战国末期,被阴阳学派创始人邹衍附会到社会历史领域,认为每一个朝代都受一种五行之德的支配,朝代的更替,正是五行相克、五行相胜的结果,因而提出了“五德终始”说和“五德转移”说,陷入了历史唯心论。《春秋繁露》有《五行相胜》篇,解释五行相胜的道理,并附会了一些社会历史方面的内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 :五行相克
  • 类别 :中医药术语
解读,中医套用,

解读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五行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因此,五行相克,实为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行的克制和制约。如以木为例,由于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之“所胜”;由于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木之“所不胜”。

中医套用

1、说明五脏之间的生理联系。 五脏的功能活动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的。五行学说不仅用五行特性说明五脏的功能特点,而且还运用五行生克制化理论来说明脏腑生理功能的内在联系,即五脏之间存在着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的关系。 以五行相克说明五脏之间的制约关系:肾制约心即水克火,如肾水上济于心,可以防止心火之亢烈;心制约肺即火克金,如心火之阳热,可以抑制肺气清肃太过;肺制约肝即金克木,如肺气清肃,可以抑制肝阳的上亢;肝制约脾即木克土,如肝气条达,可疏泄脾气之壅滞;脾制约肾即土克水,如脾气之运化水液,可防肾水泛滥。 2、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 五行学说,不仅可用以说明在生理情况下脏腑间的相互联系,而且也可以说明在病理情况下脏腑间的相互影响。某脏有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疾病也可以传至本脏,这种病理上的相互影响称之为传变。以五行学说阐释五脏病变的相互传变,可分为相生关系的传变和相克关系的传变两类。相克关系的传变包括“相乘”和“相侮”两个方面。 相乘,是相克太过致病。引起五脏相乘的原因有二:一是某脏过盛,而致其所胜之脏受到过分克伐;二是某脏过弱,不能耐受其所不胜之脏的正常克制,从而出现相对克伐太过。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间的相克关系而言,相乘传变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气乘脾)和“土虚木乘”(即脾虚肝乘)两种情况。由于肝气郁结或肝气上逆,影响脾胃的运化功能而出现胸胁苦满、脘腹胀痛、泛酸、泄泻等表现时,称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虚弱,不能耐受肝气的克伐,而出现头晕乏力、纳呆嗳气、胸胁胀满、腹痛泄泻等表现时,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是反向克制致病。形成五脏相侮亦有两种情况,即太过相侮和不及相侮。太过相侮,是指由于某脏过于亢盛,导致其所不胜无力克制而反被克的病理现象。例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由于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仅无力制约肝木,反遭肝火之反向克制,而出现急躁易怒,面红目赤,甚则咳逆上气,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症状,称为“木火刑金”。 不及相侮,是指由于某脏虚损,导致其所胜之脏出现反克的病理现象。如脾土虚衰不能制约肾水,出现全身水肿,称为“土虚水侮”。 总之,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可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规律来阐释。如肝脏有病,病传至心,为母病及子;病传至肾,为子病及母;病传至脾,为乘;病传至肺,为侮。其他四脏,以此类推。 五行学说认为,按相生规律传变时,母病及子病情轻浅,子病及母病情较重,如清·徐大椿《难经经释》说:“邪挟生气而来,则虽进而易退”;“受我之气者,其力方旺,还而相克,来势必甚。”按照相克规律传变时,相乘传变病情较深重,而相侮传变病情较轻浅。如《难经经释》说:“所不胜,克我者也。脏气本已相制,而邪气挟其力而来,残削必甚,故为贼邪”;“所胜,我所克也。脏气既受制于我,则邪气亦不能深入,故为微邪” 。 由于五行生克规律不能完全阐释五脏间复杂的生理关系,因而五脏间病变的相互影响也难完全以五行乘侮和母子相及规律来说明。《素问·玉机真藏论》已有“然其卒发者,不必治于传,或其传化有不以次”的论述。故对于疾病的五脏传变,不能完全受五行生克乘侮规律的束缚,而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去把握疾病的传变。 3、推断病情的轻重顺逆。 五行学说根据五色之间的生克关系来推测病情的轻重顺逆。由于内脏疾病及其相互关系的异常变化,皆可从面部色泽的变化中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可以根据“主色”和“客色”的变化,以五行的生克关系为基础,来推测病情的顺逆。“主色”是指五脏的本色,“客色”为应时之色。“主色”胜“客色”,其病为逆;反之,“客色”胜“主色”,其病为顺。清·吴谦《医宗金鉴·四诊心法要诀》说:“肝青心赤,脾脏色黄,肺白肾黑,五脏之常。脏色为主,时色为客。春青夏赤,秋白冬黑,长夏四季色黄。常则客胜主善,主胜客恶。” 五行学说还将色诊和脉诊结合起来,即色脉合参,结合五行生克规律来推断疾病的预后。如肝病色青而见弦脉,色脉相符;如果不得弦脉而反见浮脉,则属相胜之脉,即克色之脉,为逆,预后不佳;若得沉脉,则属相生之脉,即生色之脉,为顺,预后较好。如《灵枢·邪气藏府病形》所说:“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其相胜之脉,则死矣。得其相生之脉,则病已矣。” 4、控制疾病的传变。 根据五行生克乘侮理论,五脏中一脏有病,可以传及其他四脏而发生传变。如肝有病可以影响到心、肺、脾、肾等脏。心、肺、脾、肾有病也可以影响肝脏。不同脏腑的病变,其传变规律不同。因此,临床治疗时除对所病本脏进行治疗之外,还要依据其传变规律,治疗其他脏腑,以防止其传变。如肝气太过,或郁结或上逆,木亢则乘土,病将及脾胃,此时应在疏肝平肝的基础上预先培其脾气,使肝气得平,脾气得健,则肝病不得传于脾。如《难经·七十七难》所说:“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这里的“实其脾气”,是指在治疗肝病的基础上佐以补脾、健脾。 疾病的传变与否,主要取决于脏气的有盛有衰。“盛则传,虚则受”,是五脏疾病传变的基本规律。在临床实践中,我们既要根据五行的生克乘侮关系掌握五脏病变的传变规律,调整太过与不及,控制其传变,防患于未然,同时又要依据具体病情辨证施治,切勿将其作为刻板公式而机械地套用。 5、确定治则治法 五行学说不仅用以说明人体脏腑的生理功能和病理传变,指导疾病的诊断和预防,而且还以五行相生相克规律来确定疾病的治疗原则和方法。依据五行相克规律确定治则和治法:临床上运用五行相克规律来治疗疾病,其基本治疗原则是抑强扶弱。 人体五脏相克关系异常而出现的相乘、相侮等病理变化的原因,不外乎“太过”和“不及”两个方面。“太过”者属强,表现为机能亢进;“不及”者属弱,表现为机能衰退。因而治疗上须同时采取抑强扶弱的治疗原则,并侧重于制其强盛,使弱者易于恢复。若一方虽强盛而尚未发生克伐太过时,亦可利用这一治则,预先加强其所胜的力量,以阻止病情的发展。 抑强,适用于相克太过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肝气横逆,乘脾犯胃,出现肝脾不调、肝胃不和之证,称为“木旺乘土”,治疗应以疏肝平肝为主。又如木本克土,若土气壅滞,或脾胃湿热或寒湿壅脾,不但不受木之所克,反而侮木,致使肝气不得疏达,称为“土壅木郁”,治疗应以运脾祛邪除湿为主。抑其强者,则其弱者机能自然易于恢复。 扶弱,适用于相克不及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脾胃虚弱,肝气乘虚而入,导致肝脾不和之证,称为“土虚木乘”或“土虚木贼”,治疗应以健脾益气为主。又如土本制水,但由于脾气虚弱,不仅不能制水,反遭肾水之反克而出现水湿泛滥之证,称为“土虚水侮”,治疗应以健脾为主。扶助弱者,加强其力量,可以恢复脏腑的正常功能。 依据五行相克规律确定的治法,常用的有抑木扶土法、培土制水法、佐金平木法和泻南补北法四种。 抑木扶土法:是疏肝健脾或平肝和胃以治疗肝脾不和或肝气犯胃病证的治法,又称疏肝健脾法、调理肝脾法(或平肝和胃法)。适用于木旺乘土或土虚木乘之证。临床套用时,应依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对抑木和扶土法有所侧重。如用于木旺乘土之证,则以抑木为主,扶土为辅;若用于土虚木乘之证,则应以扶土为主,抑木为辅。 培土制水法:是健脾利水以治疗水湿停聚病证的治法,又称为敦土利水法。适用于脾虚不运,水湿泛滥而致水肿胀满之证。 佐金平木法:是滋肺阴清肝火以治疗肝火犯肺病证的治法,也可称为“滋肺清肝法”。适用于肺阴不足,右降不及的肝火犯肺证。若属肝火亢盛,左升太过,上炎侮肺,耗伤肺阴的肝火犯肺证,当清肝平木为主,兼以滋肺阴以肃降肺气为治。 泻南补北法:是泻心火补肾水以治疗心肾不交病证的治法,又称为泻火补水法、滋阴降火法。适用于肾阴不足,心火偏旺,水火不济,心肾不交之证。因心主火,火属南方;肾主水,水属北方,故称泻南补北法。若由于心火独亢于上,不能下交于肾,则应以泻心火为主;若因肾水不足,不能上奉于心,则应以滋肾水为主。但必须指出,肾为水火之宅,肾阴虚亦可致相火偏旺,也称为水不制火,这属于一脏本身水火阴阳的偏盛偏衰,不能与五行生克中水不克火混为一谈。 总之,根据五行相生、相克规律可以确立有效的治则和治法,指导临床用药。但在具体运用时又须分清主次,要依据双方力量的对比进行全面考虑。或以治母为主,兼顾其子;治子为主,兼顾其母。或以抑强为主、扶弱为辅;扶弱为主,抑强为辅。如此,方能正确地指导临床实践,提高治疗效果。 6、指导针灸取穴 在针灸疗法中,针灸学家将手足十二经近手足末端的井、荥、输、经、合“五输穴”,分别配属于木、火、土、金、水五行。在治疗脏腑病证时,根据不同的病情以五行的生克规律进行选穴治疗。如治疗肝虚证时,根据“虚则补其母”的原则,取肾经的合穴(水穴)阴谷,或本经合穴(水穴)曲泉进行治疗。若治疗肝实证,根据“实则泻其子”的原则,取心经荥穴(火穴)少府,或本经荥穴(火穴)行间治疗,以达到补虚泻实,恢复脏腑正常功能之效。 7、指导情志疾病的治疗 人的情志活动,属五脏功能之一,而情志活动异常,又会损伤相应内脏。由于五脏之间存在相生相克的关系,故人的情志变化也有相互抑制作用。临床上可以运用不同情志变化的相互抑制关系来达到治疗目的。如“怒伤肝,悲胜怒……喜伤心,恐胜喜……思伤脾,怒胜思……忧伤肺,喜胜忧……恐伤肾,思胜恐”(《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这就是情志病治疗中的所谓“以情胜情”之法。

五行基本概念是什么

五行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五行学说是古代自然哲学之一,你知道他们的概念及其在医学上有什么好的应用吗?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五行,供大家学习借鉴,希望对你有帮助!

五行基本概念

五行,是指金、水、木、火、土五类物质的运动。它是用来阐释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抽象概念,具有广泛的涵义,并非仅指五种具体物质本身。五行学说是以五种物质的功能属性来归纳事物或现象的属性,并以五者之间的相互滋生、相互制约来论述和推演事物或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及运动变化规律。

凡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具有温热、升腾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具有承载、生化、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

具有清洁、肃降、收敛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五行学说用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来阐释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静止的,而是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中维持协调平衡的。

这一学说在中医学的应用,主要是以五行的特性来分析研究机体的脏腑、经络、生理功能的五行属性和相互关系,以及阐释它们在病理情况下的相互影响。

因此,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既用作在理论上的阐释,又具有指导临床的实际意义。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有二:

一是在以五脏为中心的基础上,通过经络以联系全身,说明人体的整体性,并通过自然现象的观察与医学实践联系到五方、四时等,说明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性。《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体为筋,在脏为肝,在色为苍,……在变动为握,在窍为目,在味为酸,在志为怒。”医疗实践证明,怒可以伤肝,肝病患者有易怒、头晕、目眩、抽搐以及筋和眼的一些症候,采用治肝的方药或针灸肝经的穴位,能收到效果。

二是用五行的生、克和相乘、相侮等理论以阐述五脏之间的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关系,与阴阳学说贯通一起,可以认识到一些防治疾病的道理。《类经》:“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必须生中有制,制中有生,才能运行不息,相反相成。”《素问.五运行大论》:“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五行学说,随着医药学的发展,内容有所丰富。但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以五行通套一切,也不免有某些牵强附会,脱离实际的内容。应予批判地继承。

五行学说的意义

自古以来,中国先贤把五行理论巧妙地运用于医学领域,以五行辩证的生克关系来认识、解释生理现象,尽力适应内部自然规律以养生,努力掌握人体运行机制以防病、治病,取得了无比丰富的经验和成果。

一)事物的五行属性归类

①归类法:事物的五行属性是将事物的性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得出的。如事物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木;与火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火等等。例如:以五脏配属五行,则由于肝主升而归属于木,心阳主温煦而归属于火,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肺主降而归属于金,肾主水而归属于水。以方位配属五行,则由于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故归属于火;日落于西,与金的肃降特性相类,故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的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水。

②推演法。如:肝属于木,则肝主筋和肝开窍于目的“筋”和“目”亦属于木;心属于火,则“脉”和“舌”亦属于火;脾属于土,则“肉”和“口”亦属于土;肺属于金,则“皮毛”和“鼻”亦属于金;肾属于水,则“骨”和“耳”、“二阴”亦属于水。

③五行学说还认为属于同一五行属性的事物,都存在着相关的联系。如方位的东和自然界的风、木以及酸味的物质都与肝相关。

对人体来说,是将人体的各种组织和功能归结为以五脏为中心的五个生理系统。

二)说明脏腑的生理功能与相互关系

①说明五脏的生理活动特点,如肝喜条达,有疏泄的功能,有“木”生发的特性,故以肝属“木”;心阳有温煦的作用,有“火”阳热的特性,故以心属“火”;脾为生化之源,有“土”生化万物的特性,故以脾属“土”;肺气主肃降,有“金”清肃、收敛的特性,故以肺属“金”;肾有主水、藏精的功能,有“水”润下的特性,故以肾属“水”。

②说明人体脏腑组织之间生理功能的内在联系。如肾(水)之精以养肝,肝(木)藏血以济心,心(火)之热以温脾,脾(土)化生水谷精微以充肺,肺(金)清肃下行以助肾水。这就是五脏相互资生的关系。肺(金)气清肃下降,可以抑制肝阳的上亢;肝(木)的条达,可以疏泄脾土的壅郁;脾(土)的运化,可以制止肾水的泛滥;肾(水)的滋润,可以防止心火的亢烈;心(火)的阳热,可以制约肺金清肃的太过,这就是五脏相互制约的关系。

③说明人体与外界环境四时气以及饮食五味等的关系。总之,五行学说应用于生理,就在于说明人体脏腑组织之间,以及人体与外在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的统一性。

三)说明脏腑间的病理影响

如肝病可以传脾,是木乘土;脾病也可以影响肝,是土侮木;肝脾同病,互相影响,即木郁土虚或土壅木郁;肝病还可以影响心,为母病及子;影响肺,为木侮金;影响肾,为子病及母。肝病是这样,其他脏器的病变也是如此,都可以用五行生克乘侮的关系,说明它们在病理上的相互影响。

中医阴阳五行学说

阴阳五行学说主要由阴阳五行与五运六气两个相对不同逻辑范畴的概念与关系所组成,其与现代哲学的关系,简单的说属于系统的理论逻辑与逻辑认识方法的关系。我在此整理了中医阴阳五行学说,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中医阴阳五行学说简介

阴阳五行学说,是中国古代朴素的唯物论和自发的辩证法思想,它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是在阴阳二气作用的推动下孳生、发展和变化;并认为木、火、土、金、水五种最基本的物质是构成世界不可缺少的元素。这五种物质相互资生、相互制约,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这种学说对后来古代唯物主义哲学有着深远的影响,如古代的天文学、气象学、化学、算学、音乐和医学,都是在阴阳五行学说的协助下发展起来的。

我国古代医学家,在长期医疗实践的基础上,将阴阳五行学说广泛地运用于医学领域,用以说明人类生命起源,生理现象,病理变化,指导着临床的诊断和防治,成为中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起着极为深刻的影响。

中医阴阳学说应用

在中医学理论体系中,处处体现着阴阳学说的思想。阴阳学说被用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及病理变化,并用于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1、阐释人的组织结构

阴阳学说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人体内部充满着阴阳对立统一的关系。从人体部位来说,上部为阳,下部为阴;体表为阳,体内为阴;背属阳,腹属阴;四肢外侧为阳,四肢内侧为阴。以脏腑来分,五脏(心、肝、脾、肺、肾)属阴,因其功能以静为主;六腑(胆、胃、小肠、大肠、膀胱、三焦)属阳,因其功能以动为主。五脏之中又可根据其位置分为阳脏(心、肺)和阴脏(肝、脾、肾),每一脏腑之中又可将其功能归为阳,而其物质归为阴。此外,经络亦可分为阳经、阴经等等。

2、概括人的生理功能

中医学认为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是阴阳两个方面保持着对立统一的协调关系的结果。人体的物质基础属阴,而生理功能活动属阳,二者互相依存。生理活动以物质为基础,而生理活动的结果又不断促进物质的新陈代谢。如果人体的阴阳不能相互依存,相互为用,人的生命就会中止。

3、说明人的病理变化

阴阳学说还被中医学用来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认为疾病的发生,是人体阴阳失衡所致。阴阳失调的表现形式很多,可归纳为阴或阳的偏盛偏衰,以及对另一方的累及等,这些可统称为“阴阳不和”。许多情况下,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就是正邪抗争,各有胜负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用阴阳偏胜、阴阳偏衰、阴阳互损、阴阳转化作以概括性的解释。

阴阳偏胜包括阴偏胜和阳偏胜,是指在邪气作用下(或本身机能病理性亢奋)所致的阴或阳的任何一方高于正常水平的病变,《素问 "阴阳应象大论》说:“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阴阳偏衰包括阴偏衰(阴虚)和阳偏衰(阳虚),指阴或阳低于正常水平的病理变化。《素问 "调经论》指出:“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由于阳虚,不能制约阴寒,可出现虚寒征象,即阳消阴长,“阳虚则寒”;阴虚,无力制约阳,可出现虚热征象,即阴消阳长,“阴虚则热”。

阴阳互损指体内的正气,特别是阴液与阳气之间的病理关系,包括阴损及阳和阳损及阴。阴阳互损体现了阴阳互根互用的关系。阴阳互损的最终表现为“阴阳俱损”、“阴阳两虚”。

阴阳转化指阴阳失调所表现出的病理现象,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素问 "阴阳应象大论》中的“重寒则热,重热则寒”、“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就是说明这类病理情况。

4、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由于中医认为疾病发生发展的原因是阴阳失调,所以对于任何疾病,无论其病情如何复杂多变,都可以用阴阳学说加以诊断。中医诊断疾病首先要分清阴阳,既可以用阴阳来概括证型,又可以用阴阳来分析四诊。如望诊色泽鲜明者属阳,晦暗者属阴;闻诊声音洪亮者属阳,语声低微者属阴;脉象浮、数、洪大者属阳,沉、迟、细小者属阴等等。从证型来看,病位在表属阳,实证属阳,热证属阳;而病位在里属阴,虚证属阴,寒证属阴等。

在决定治疗原则和临床用药时,中医学也是以阴阳学说作为指导的。如对于阳邪过盛所致的实热证,以热者寒之的原则用寒凉药物清热;对于阴盛所致的寒实证,则应以寒者热之的原则用温热药来祛寒。而对于阴虚所致的虚热证,要以滋阴药以补虚;对于阳虚引起的虚寒证,则要以温阳药以补阳。在阴阳两虚的情况下,就必须阴阳两补。

阴阳学说还可用来概括中药的性味,并用以指导临床使用。一般来说,寒、凉药属阴,温、热药属阳;味酸、苦、咸者属阴,味辛、甘、淡者属阳;具有收敛、沉降作用者属阴,而具发散、升浮作用者属阳。在临床用药时,应当根据疾病的阴阳性质决定治疗原则,再根据药物的阴阳属性来决定用药。

如何以五行相生来阐述五脏病理传变?

相生异常的传变,即是在某一脏有病时,其病情的发展,循着五行之间递相资生的次序传变。但在具体疾病中常见的主要是一对相生关系,即母子关系两脏之间相互影响和传变,故又称“母子相传”。
“母病及子”可因“母脏”的亏虚导致“子脏”的不足,形成母子两脏俱虚之证。例如,在肾虚时,可影响及肾精与肝血的互资互化,而致肝肾精血不足;也可因肾阴不足,不能滋养肝阴,而致肝肾阴虚、肝阳上亢的“水不涵木”之证。 “母病及子”也可因“母脏”的邪实而影响“子脏”,形成母子两脏俱实之证,较典型者即是肝火旺引起心火旺,而导致“心肝火旺”之证。
“子病犯母”时,多可致“母虚”,故又称“子盗母气”。而“子脏”本身,则既可正虚,又可邪实。例如,肾阴虚可导致肺阴虚,形成肺肾阴虚;肝火旺(实)可导致肾阴虚,形成肾阴虚肝火旺的虚实夹杂之证。“子病犯母”导致“母脏”的实证,除心火旺引动肝火所致的心肝火旺外,其他就比较少见。

展开全文